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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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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6版)

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清查与减值测试,依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合并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2,160,109.43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依据

本次计提基于对存货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测算,识别减值迹象并履行减值测试程序,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确保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160,109.43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2,160,109.43元。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依据充分、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五、专项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方法合理,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能够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会计信息合理可靠。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1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明确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1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18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独立董事肖维维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淑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振宇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2025年度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全程在线,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0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自身的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并兼顾投资者回报,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授权方案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不影响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分红比例的上限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3.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1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末,德皓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3.业务信息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德皓对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幻彤,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2月开始在德皓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23.SZ),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67.SH)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曲波,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德皓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丛存,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0月开始在德皓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3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德皓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德皓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该所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审计费用共12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及内控费用分别为80万元和40万元人民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1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材料汇编》。

3、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须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听取事项

1、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听取《关于董事2025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3、听取《2025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4、听取《2025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材料汇编》。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出席现场会议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文件原件)的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05月08日8:30至11:30;13:30至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联系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指定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3”,投票简称为“敖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