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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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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康路1号汇顶科技总部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董事郭峰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3人,董事朱星火先生、董事林孟学先生、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独立董事郑正奇先生、职工董事冯敬平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01 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张帆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 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朱星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 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林孟学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 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郭峰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5议案名称:关于职工董事冯敬平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6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王建新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7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郭磊明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8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郑正奇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7、8、9、10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议案10.01、10.02之关联股东张帆、朱星火已分别就其薪酬事宜表决予以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婕、董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计划,现对处于自主行权期间的股票期权进行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进入行权期的行权情况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22日,上述期间内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