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5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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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能力,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股东会止,除项目贷款外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项目贷款的担保有效期以项目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担保额度计量均为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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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均不是关联担保,无反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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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2025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情况和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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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2026年2月末未经审计资产负债情况和2026年1-2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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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主要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均按持股比例提供。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公司及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同意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05,051.9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62,211.9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8,840万元(均为反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86%、101.96%、19.7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