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4版)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相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74,644.65万元,总负债为533,813.19万元,净资产为40,831.46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45,794.81万元,利润总额为2,405.39万元,净利润为2,969.59万元。

(11)其他说明:北京相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7.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82252271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厍路175号303 室

(5)法定代表人:杨春雨

(6)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日

(7)营业期限:2008年12月3日至2038年12月2日

(8)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水电安装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室内保洁服务,家电维修,环境绿化服务;安防工程、建筑工程、从事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住房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8,865.64万元,总负债为116,619.44万元,净资产为12,246.20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77,028.45万元,利润总额为1,645.14万元,净利润为315.41万元。

(11)其他说明: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8.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48299065H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号

(5)法定代表人:郑小海

(6)成立日期:2003年5月21日

(7)营业期限:2013年5月21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庭服务;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工程设计活动;专业停车场服务;充电桩的经营与维护;房地产租赁经营;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国内广告;企业营销策划及形象设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327.65万元,总负债为5,779.21万元,净资产为548.44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227.83万元,利润总额为-221.05万元,净利润为-188.10万元。

(11)其他说明: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9.上海伟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5820504024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南路55号7号楼125室

(5)法定代表人:陈复青

(6)成立日期:2011年8月25日

(7)营业期限:2011年8月25日至2031年8月24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伟业联合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伟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579.62万元,总负债为10,297.94万元,净资产为-2,718.32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143.88万元,利润总额为3.57万元,净利润为811.52万元。

(11)其他说明:上海伟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10.昆明百货大楼商贸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MX8X18X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600万元

(4)公司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黄土坡社区信息产业基地29号水岸御园高层商务办公4幢1110号

(5)法定代表人:段蟒

(6)成立日期:2017年12月5日

(7)营业期限:2017年1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游乐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400.37万元,总负债为3,944.78万元,净资产为455.59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732.25万元,利润总额为56.99万元,净利润为56.99万元。

(11)其他说明:昆明百货大楼商贸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11.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38117918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北厍路 86 号

(5)法定代表人:陈复青

(6)成立日期:2002年4月15日

(7)营业期限:2002年4月15日至2052年2月14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除广告);家居装饰装潢设计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技术咨询,网络信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材材料,百货,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985.96万元,总负债为82,004.46万元,净资产为-32,018.50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86,656.02万元,利润总额为-2,619.48万元,净利润为-5,166.95万元。

(11)其他说明: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12.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PTFAU9G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国际派写字楼A座619室

(5)法定代表人:郑小海

(6)成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

(7)营业期限:2020年9月22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停车场服务;市场调查;企业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摄影摄像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17.20万元,总负债为5,527.17万元,净资产为-1,209.97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36.53万元,利润总额为-922.22万元,净利润为-701.52万元。

(11)其他说明: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度拟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基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拟通过债务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在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部分子公司债务融资所需的担保需求,由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相关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提高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可持续发展,增强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会批准,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7亿元。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5,423.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8,421.2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9%。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8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6-01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自有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为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较为合理。

2.投资额度、投资期限、投资方向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330,000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及具体额度如下:

(1)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2)13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上述拟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建设

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委托理财行为,控制投资风险。

(2)加强投资管理

①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针对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②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指定专人负责理财产品投资的具体运作和日常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理财产品投资事宜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负责信息披露;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并指定专人对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理财产品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充分评估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③参与和实施理财产品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④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进行充分分析及调研,经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并抄报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收益情况进行披露。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本次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公司将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投资总额内适当配置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及数量,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

3.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明确了理财产品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在具体操作中,公司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强化投资责任,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4.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董事会意见

1.关于2025年度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规模可控,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未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针对2026年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提高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就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6-016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提升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经公司202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致力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回报意愿,在全面分析市场情况、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和当期资金需求,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平衡,通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障公司健康发展与股东合法权益的合理兼顾。

二、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规划的制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以保障公司未来经营持续稳健增长,给股东带来长期投资回报的同时,积极回报股东,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制定及调整股东回报规划。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总结历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规或政策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及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及独立董事的意见,适时对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以确保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及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要求。

(二)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合理回报预期等因素拟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和批准。

2.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董事会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表决批准。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3.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使用原则或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

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遇到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或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董事会提出有关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批准。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四、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式及间隔期间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选择合理的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根据实际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拟定该年度的现金或股票分红预案。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1.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在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调整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在满足下列先决条件时,可以分配现金股利: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继续注重现金分红与股东回报,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第(3)项规定处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2.股票股利分配

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实现快速增长,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在不影响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性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使用原则或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附则

1.本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相悖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6-017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

外部非独立董事(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津贴按月发放;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薪酬由其所任职位薪酬和非独立董事津贴构成,非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职位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基本薪酬于每月固定发放;季度和年度绩效薪酬在季度和年度考核期结束后,依据个人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考核办法核算发放。内部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年薪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按月支付。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年薪、福利/补贴等构成。

1.年薪: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薪酬和季度、年度绩效薪酬,其比例按照其在公司内所任职务对应的职级及分管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设置,同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2.福利和补贴: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法定福利,并按照公司制度享受过节福利等福利或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薪酬结构并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基本薪酬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经营规模、经营目标,以及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结合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是月度固定薪酬,基本薪酬于每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是薪酬中的浮动部分,与公司绩效考核指标挂钩。季度和年度绩效薪酬在季度和年度考核期结束后,依据个人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考核办法核算发放。具体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五、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决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也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6-018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5〕32号文件相关要求作出的相应调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为确保公司会计核算与最新会计准则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从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6-019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注:本次股东会设“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除总议案外,提案编码按规定顺序排列,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依此类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2026-010号)、《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6-012号)、《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6-014号)、《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6-015号)、《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016号)、《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17号)、《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以上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3.听取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汇报,听取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汇报,上述汇报为非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均以2026年5月19日17:30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和5月19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3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琳、项恺迪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3918088

电子邮箱:000560@5i5j.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0,投票简称:爱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中包含的提案类型: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