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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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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2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核销及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89.28万元,收回或转回上年年末已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66.98万元,核销已计提信用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1,249.70万元,合同资产转入对应已计提减值准备675.23万元,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30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46.44万元,转回上年年末已计提跌价准备372.92万元,核销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889.14万元,相抵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38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011.33万元,收回或转回已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42.27万元,合同资产到期转入应收账款对应转出减值准备675.23万元,相抵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9.06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3.32万元,处置固定资产转出对应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1.47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2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3.31万元,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31万元;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25.84万元,减少公司综合收益425.84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盘活公司金融资产、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决定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金融机构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国有、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资产池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5、上期实施情况

上一业务期内,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共开展了5,000.00万元资产池业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将企业存单、债券、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入池,将资产和负债业务、产品和服务、操作和管理等融为一体,创建一个全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让银行成为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财务管家”。

1、通过企业存单、债券、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票据、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及交易金额: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根据业务实际需要,秉持谨慎原则,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2、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3、特别风险提示: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目前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以美元、欧元为主要结算货币,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适时、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增强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发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履约风险低。

4、其他可能的风险:在开展具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信息的情况,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合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

3、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严格结合公司境外业务外汇收付预测,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4、公司选择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大型国有、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相关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以控制交易风险。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部分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具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的境外销售业务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目前主要依据资金情况和即期市场汇率进行外汇收支处理,与现存业务模式相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起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2026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预计对外提供担保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预计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鼎新材”)及下属控股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对部分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材料”)、江苏九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风电”)、甘肃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风电”),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磨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磨材”)、江苏九鼎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建材”)、江苏九鼎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特纤”)、江苏九鼎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工业”)、江苏九鼎胶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胶带”)担保额度进行调整;新增九鼎材料对九鼎新材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上述总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担保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概述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如下:

2、被担保方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或有事项说明: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陆续签署。

担保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九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甘肃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九鼎磨具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九鼎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九鼎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江苏九鼎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九鼎胶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具体以实际签署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范围:包括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

担保金额:本次调整后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2,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将为其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利于其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53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23,53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上述担保均在正常履行中,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