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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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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8版)

1.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379-67758531

3.联系人:高倜、彭光辉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22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江,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加入立信,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加入立信,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在立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近三年均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向立信支付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5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与2024年度一致。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23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上述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专项奖励和其他福利等组成,具体将根据其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资水平、地区及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3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讨论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相关人员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关人员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19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建龙技术创新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7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身在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对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充分讨论,并作出合理决策,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严格执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黄平、闫文付、杨新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银行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银承、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进行约定。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五)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5.1 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2 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2026年5月15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20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7,486,185.57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59,8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17,962.5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523,649.32元的比例为30.4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