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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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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5版)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84 证券简称:林平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3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

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于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4 证券简称:林平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8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港币等),董事会并授权管理层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将对及时跟踪分析投资标的的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回报股东。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在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4 证券简称:林平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2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2,185,179.4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75,414,8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6,757,176.0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5.23%。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因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故上表数据仅填报2025年度的数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292,960.76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6,757,17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为保障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顺利实施,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进行资金先行垫付,同时兼顾满足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当前,本公司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关键阶段,旨在升级产品结构、优化公司治理,有较大的营运资金需求,目前公司正在准备实施另外一个募投项目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前期投入。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这将进一步保护所有股东的长远利益。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将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充足的资本投入及坚实的人才队伍来应对市场与产业的变化与革新。同时,公司所处行业受宏观政策、行业趋势、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为保障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公司需留存必要利润用于项目运营和实施,以及技术升级、产品结构优化及核心能力提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产能建设项目、市场开拓等,有利于推进公司各项经营计划的实施落地,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提供保障,减少财务费用,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聚焦主业,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与质量,以切实的经营成果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水平,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通过合理的现金分红,持续为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切实增强股东的获得感。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4 证券简称:林平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7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17日,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实际和已有银行授信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内保外贷、跨境直贷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根据各家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不动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自有机器设备抵押等作为前述融资额度的担保措施,亦将视情况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建设先生对上述融资额度无偿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3284 证券简称:林平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6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及期限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