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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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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3版)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CPG CORPORATION PTE LTD(以下简称“新工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522,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锁定期于2020年12月20日期满,并于2020年12月2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6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中新集团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新工集团计划自2026年1月20日起,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4,96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工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但其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股价未达预期。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1512 公司简称:中新集团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披露、反舞弊、财务报表、采购管理、担保管理、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税务管理、投资管理、销售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费用管理、借款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工程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6年,公司将不断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升级,加强内控管理建设。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赵志松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4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新集团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7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的说明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简称“港华燃气”)为本公司副总裁肖建忠担任董事长的企业;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蓝天燃气”)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方财团”)副总裁蔡剑俊担任董事的企业;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简称:“清源水务“)是本公司副总裁肖建忠担任董事长的企业;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园区投控”)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银行”)为园区投控董事长钱晓红担任董事的企业;园区重建是公司园区投控财务总监胡跃峰担任董事的企业。因此与上述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1)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志民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55号

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苏州)有限公司持有55%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新绿发”)持有45%股权。

主营业务:在苏州工业园区燃气主管部门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内,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自2004年至2054年期间运行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项目,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并销售本公司所充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限分支机构经营),通过市政燃气管网输配、供应和销售管道燃气。从事相关经营服务(包括炉具及燃气相关设备);在苏州工业园区燃气主管部门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内,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自2004年至2054年期间,从事投资、建设市政管道燃气输配网及为其配套的供气设施,并提供相关的客户服务;自有多余房屋租赁(非主营业务,仅限于集团内部企业或关联企业)。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2.21亿元,净资产5.5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1.83亿元,实现净利润0.72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2)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55号

主要股东:苏州工业园区鑫蓝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中新绿发持有30%股权;苏州工业园区中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9%股权。

主营业务: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与经营,蒸汽的生产和经营,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热水、冷水、除盐水、电力设备的销售;燃机发电及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燃机技术及相关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天然气管道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供热工程建设及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调试、检修、维护保养;发电及供热运营项目管理;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凭资质按许可证经营);城镇燃气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7.93亿元,净资产8.1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6.43亿元,实现净利润1.42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3)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性质: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88,696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晓红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广场1幢701室

主要股东: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持有90%股权;江苏省财政厅持有10%股权。

主营业务:经园区国资办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8.47亿元,净资产504.8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0.76亿元,实现净利润26.39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366,672.4356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主要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7,760.40亿元,净资产614.1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94.77亿元,实现净利润46.52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5)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5,94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银珠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1栋901

主要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0.02%股权;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9.98%股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土地收购、开发、储备,工程管理及基础设施,市政建筑,市政绿化工程;实业投资。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厂房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建筑工程承包;项目开发建设及工程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程设备采购代理;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区域改造开发所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销售建材。房屋租赁、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37.33亿元,净资产43.9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6.78亿元,实现净利润3.15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6)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瑜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 33 号

主要股东:中新绿发持股50%,HONG KONG & CHINA WATER (SUZHOU) LIMITED 持股50%。

主营业务:从事自来水的制造、销售及输配;在园区内建设经营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建设及运行管理;兼营供水及污水处理的配套设施及专用设备的营运、管理和维护,提供水务设备的技术咨询及水务工程的技术咨询;提供自来水、污水、污泥、土壤、大气、金属材料、非金属原材料及制品的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52.62亿元,净资产23.5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87亿元,实现净利润2.48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提供/接受劳务、支付/收取租金和购买/销售商品等。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政府指导价或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上述时间范围及预计金额内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均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是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此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