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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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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7版)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新科”)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315.00万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2023年5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日,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6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6)。

(四)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五)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45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6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六)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180.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七)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135.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6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八)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期已于2025年6月7日结束,公司将对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0.00万份予以注销;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合计135.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15.00万份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期已于2025年6月7日结束,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合计180.00万份在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公司统一办理行权事宜或由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由于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未达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135.0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15.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期已于2025年6月7日结束,公司将对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0.00万份予以注销;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合计135.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15.0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23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6-017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官文龙、瞿承红需对议案3回避表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需对议案4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6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苏瑛琦

电话:020-34134354

传真:020-32058269-842

邮箱:sfxk@gzsanfu.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6-018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3,066.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

3、商誉减值损失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821.08万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

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245.7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3,066.8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其他说明

2025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