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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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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5版)

公司将持续聚焦深耕主业,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业绩表现,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指标,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3、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6-16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獐子岛渔业集团美国公司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1,500万美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獐子岛集团(荣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獐子岛(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5亿元人民币最高额度担保。如因上述子公司发生组织架构重整,公司将与银行充分协商,由其他子公司或其他方式补足增信。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026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獐子岛渔业集团美国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美国波士顿

法定代表人:杨瑜

成立时间:2008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水产品、食品贸易、批发、零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獐子岛集团(荣成)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俚岛路592号

法定代表人:刘强

成立时间:2006年06月08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水产品、罐头、方便食品加工销售,经营备案范围内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鲜活水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债权人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担保子公司如有变化,将与银行充分协商,以其他子公司或其他方式补足增信。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相违背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涉及的被担保对象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拟授予的担保额度符合母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涉及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为2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4.95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66);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6-1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业务情况,预计2026年度公司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公司相关参股企业发生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1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联董事刘德伟、张昱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需经过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将在该次股东会上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2、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3、2025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上田学

注册资本:1,974.645万美元

主营业务:水产品加工、仓储、国际贸易。

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IC-54

2025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31,049.97万元,期末净资产19,359.4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33,332.07万元,净利润3,733.77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2、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振宇

注册资本:9,444.444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鲟鱼养殖、销售;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大龙潭

2025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32,905.92万元,期末净资产27,713.1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933.90万元,净利润2,402.5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18%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阎忠吉担任该公司董事。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3、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颖

注册资本:19,68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报关业务,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物流园区振港路3-1、3-2、3-3、3-4号

2025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24,447.57万元,期末净资产6,430.7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281.50万元,净利润-1,566.16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万显斌担任该公司董事。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4、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易冰

注册资本:56,659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水产养殖【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复州湾镇

2025年未经审计期末总资产506,219.21万元,期末净资产401,703.7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4,776.73万元,净利润3,081.75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5.4631%股份。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5、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良生

注册资本:1,092,40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有资本运营管理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A号国资创新大厦

主要股东: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母公司未经审计期末总资产6,000,719.64万元,期末净资产5,353,991.2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0,953.07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拥有本公司50,008,900股股份表决权,占总股本的7.0325%。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6、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德伟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海洋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水产苗种销售;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制造;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海洋环境服务;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海水淡化处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休闲观光活动;游艇租赁;船舶租赁;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销售代理;婚庆礼仪服务;紧急救援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船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产苗种生产;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旅游业务;港口经营;水产养殖;住宿服务;船舶设计;船舶制造;渔业捕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2号

2025年未经审计期末总资产551,082.82万元,期末净资产389,482.3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81,571.75万元,净利润1,190.56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母公司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7、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琛

注册资本:9,754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业务;货物进出口;开发、销售高效、环保节能型交换装置和动力装置;农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海水捕捞。

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2025年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母公司经审计期末总资产120,615.53万元,期末净资产62,404.7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87.06万元,净利润-4,397.81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7.03%股份。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8、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金显利

注册资本:1,48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业务。

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大耗村

2025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6,090.67万元,期末净资产6,051.2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0.29万元,净利润-203.61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44%股份。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9、长海县獐子岛小耗经济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晓艳

注册资本:1,01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港口经营。乡镇经济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劳务服务。

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小耗村

2025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39,131.84万元,期末净资产39,085.9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7.41万元,净利润-106.61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33%股份,公司董事王晓艳是该股东法定代表人。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产品的销售、采购等业务,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同意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已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合同协议签署以及相关工作开展等具体事宜。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可做适当调剂,相关金额亦可在同一主体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协议自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完毕且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6-1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提请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0:00-1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2号普湾景苑酒店2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3)。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特别提示:

(1)上述所有提案,均需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后生效。

(2)上述提案5.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2号普湾景苑酒店2楼投资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邦

联系电话:0411-62975988

传真:0411-62975986

通讯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2号普湾景苑酒店2楼投资证券部。

邮编:116308

电子邮箱:touzizhe@zhangzidao.com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9。

2、投票简称:“獐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3、提案5.00关联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性质:

委托方持股数量:

委托方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方(签字):

受托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6-2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网络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德伟先生,董事、总裁、财务负责人路珂先生,独立董事张晓东先生,董事会秘书阎忠吉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ghb3hhDc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邦

电话:0411-62975988

传真:0411-62975986

邮箱:touzizhe@zhangzidao.com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6-2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6-2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8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和岛一号基金”)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11.1万股。

近日,公司收到和岛一号基金出具的《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为和岛一号基金于2016年9月与公司原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本次减持价格区间为3.55元/股至4.18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