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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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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上海嘉言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度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建立由董事会层面主导、管理层参与、相关部门协同落实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统筹管理机构,负责对可持续发展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整体监督与指导,审议重要议题并向董事会提出决策建议。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备注: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及价值链分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部分议题具有不重要性的评估如下。

1.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司生产经营未涉及自然保护区或高生态敏感区域,对生态系统直接影响较小,相关管理内容已在报告环境章节中体现。

2. 循环经济:公司已在资源利用、节能降耗及废弃物管理等方面开展相关实践,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循环经济业务模式,相关内容已在能源利用、废弃物处理等议题中披露。

3. 科技伦理:公司未涉及人体试验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直接研究活动,相关风险主要通过供应链及合作方管理进行控制,未构成单独重大议题。

4. 尽职调查:公司已通过内部合规管理及供应链管理机制,对潜在环境及社会风险开展识别与管控,相关内容已在供应链安全、合规经营等议题中体现,未单独形成专项议题。

上述议题虽未识别为重大议题,但公司均已在报告相关章节中予以体现,未单独设置专项披露。公司将持续跟踪相关议题发展,动态评估其重要性。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2026-0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遵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于2025年3月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年,公司紧紧围绕行动方案确定的四大核心任务,结合行业发展形势与自身战略规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实施,现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秉承“打造持续健康发展的百年企业,成为中国医药健康产业的标杆”的企业愿景,坚持“为大众健康提供良心好药,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的企业使命。

2025年度,公司围绕“向内打基础、建体系、练内功、塑产品,向外盯市场、强覆盖、扩渠道、稳发展”的核心思路,全面推进研发、生产、销售全链条提质增效,夯实经营发展根基。研发方面,公司制定明确的短中长期规划,逐步实现从仿创结合、以仿为主向仿创结合、以创为主的战略过渡,持续丰富产品线、探索研发新路径。研发投入持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显著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稳步增强,注射用头孢西丁钠等4个仿制药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乳果糖口服溶液等2个仿制药收到药品注册证书;生产方面,围绕提质增效核心目标,推进头孢原料药、化学原料药产业链延伸及中药材GAP基地建设,通过优化采购策略、推进采购平台数字化实现降本提效,同时推进数字化与精益运营,提升生产效率与运营管理水平;营销方面,线下营销聚焦品牌引领,完成从商务思维向终端思维的转变,优化组织架构与激励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老产品二次开发与新品研发;线上业务,健康科技聚焦核心品种、完善产品矩阵并深化多元电商布局。GNC中国以品类战略为核心,深化渠道精细化管理,提升运营效能与品牌综合实力,保障业务稳健发展。

(二)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治理机制,持续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一是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完成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多元化构成;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优化监督治理架构,提升监督效能与决策效率。二是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2025年9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系统性对《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配套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保障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规范性、系统性、有效性。三是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与经营决策提供条件,于2025年8月组织公司独立董事前往GNC中国业务开展调研,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调研等方式,独立董事对下属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并结合业务发展实际提出针对性建议,有效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

(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机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各类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维护股东权益。2025年,公司累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4份,全面披露经营情况。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以诚恳平等的态度,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多元渠道,与投资者开展双向沟通,定期报告后组织线上线下调研,详实解答投资者疑问,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感与信心。2025年9月,公司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单位联合举办的“我是股东”走进上市公司活动,通过实地参观、面对面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与发展战略的理解,提升投关沟通质量,践行投资者教育社会责任。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持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规范履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上述“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并按要求组织参加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举办的各项培训,不断加强对最新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宣贯,增强自律合规意识。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薪酬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公司根据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执行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办法》中可量化指标及其计算公式进行优化,构建了更为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体系,实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的有效挂钩。公司严格执行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办法》,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个性化指标达成情况及高管年度述职结果等综合因素确定高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实现长期激励。

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年度,公司通过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了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持续优化运营管理,全面提升经营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与维护,切实保障了投资者合法权益。2026年是“打基础、建体系、练内功、保健康”的收官之年、关键一年,也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公司持续评估具体举措,在2025年度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强化盈利能力

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医药研发与制造、批发与零售业务,是集医药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国内大型高新技术医药企业。公司始终秉承“打造持续健康发展的百年企业,成为中国医药健康产业的标杆”的企业愿景,坚持“为大众健康提供良心好药,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的企业使命,旨在为人民大众提高药物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2026年,在公司发展战略引领下,公司将聚焦产品营销、产品研发、生产运营三方面经营工作:产品营销方面,线下聚焦品牌战略升级、营销终端转型、市场教育强化及营销团队建设,夯实核心产品市场地位、拓展基层终端;线上加强国内与跨境业务协同,优化品类与渠道布局,强化电商全渠道运营,推动全品类协同增长与品牌势能提升。产品研发方面,围绕五大领域、三大方向,推进产品结构多元化,加速向“仿创结合、以创为主”战略转型,聚焦重点领域产品开发,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打造专精化技术平台,优化研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研发效率与质量。供应链管理和生产运营方面,优化产业基地布局,全面推行精益管理,持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建设,深化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实现运营效率提升、成本结构优化、产品质量安全升级的多重目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2026年,公司将全面推进闲置资产的盘活工作,遵循加速盘活、价值提升,分类施策、模式创新双轮驱动的基本策略推动盘活工作,一是强化市场拓展,建立多维度、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的综合盘活机制;二是争取政策支持,积极申报城市更新、产业升级等国家和地方项目,争取政策补贴和资金支持;三是创新盘活模式,构建多元化招商渠道,广泛覆盖目标客户,精准对接,推动重点项目落地。

(二)聚力研发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锚定核心发展方向优化产品战略布局。聚焦心脑血管、消化代谢、呼吸系统、抗感染、抗肿瘤等主要疾病领域,大力推动老年人用药、儿童用药和大健康产品开发,逐步强化首仿、高技术壁垒仿制和新药的立项研发;持续推进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提升现有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焕发老产品的新活力;持续优化研发体系建设,一方面通过内部人才培养与外部人才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拓展研发资源储备,激发研发团队创新活力;另一方面全面落地实施《公司研发项目激励方案(试行)》,建立项目里程碑完成情况与研发团队绩效直接挂钩的考核机制,强化研发效能;构建研发体系分层赋能培训机制,制定年度专题培训计划,系统性提升研发团队的专业技术能力与项目管理水平,打造高素质研发队伍。产学研方面,公司将深化与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天津药物研究院等顶尖科研院校及机构的战略合作,联合开展药物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核心工作,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生态,助力公司研发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三)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2026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最新监管规则,紧扣“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主线,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进行梳理与修订,全面衔接治理新规;强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化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支撑和监督作用;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交易所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相关要求,首次披露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并经独立第三方验证,向社会公众全面披露公司在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方面的优异表现。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2026年,公司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规定为遵循,构建系统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履职评价体系,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履职评价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完善。本次修订将新增董事履职评价,薪酬管理中补充止付追索等风险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责任,全面强化合规经营与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公司治理架构适配公司发展需求。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履职支撑,持续提升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切实筑牢公司治理的“责任防线”。公司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政策与典型案例,并强化内幕信息保密等监管提示,确保其严守履职“红线”。积极组织并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关键少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聚焦核心价值内容,增强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对研发成果、业绩预告等关键信息,提前做好筹划,保障投资者及时、高效获取重要信息。

同时,公司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深化价值传递工作。公司设立了专职人员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对投资者提问进行回复。在定期报告披露后,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邀请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等人员出席,与投资者保持高效、充分的互动交流;持续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邮箱、投资者热线、接受现场调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和信心;组织投资者接待活动,邀请中小投资者参观公司生产基地,直观了解公司生产运营、业务布局等核心情况,搭建起透明、高效的沟通桥梁。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2026-01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80年代初,是我国第一批获准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2014年1月2日顺利完成特殊普通合伙改制,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多种服务资质。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人员信息

截止2025年度末,中证天通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分别为67人和37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7人。

3.业务规模

中证天通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53,813.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3,771.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197.10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2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农、林、牧、渔业(2家)、金融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家);审计收费3,944.00万元;医药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度末,中证天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累计1,203.4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邢士军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15年,先后为公司、云涌科技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丽女士,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15年,曾于2016年至201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6年1月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并于2026年开始再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毛宝林先生,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分别为人民币105万元、人民币4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一致。

定价原则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通过公开招议标确定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向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报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向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2026-01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公司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内容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2026-01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6,873,337.59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69,422,955.26元,2025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052,549,617.67元。

因2025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所以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公司母公司2025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052,549,617.67元,合并报表中2025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986,948,413.95元。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主要是母公司的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亏损等原因导致;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哈药世一堂中药有限公司等公司盈利,合并后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通过改善母公司经营情况、强化子公司利润分配等措施,加快实现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争取早日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实现利润分配。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具体计划如下: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哈药世一堂中药有限公司按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对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母公司预计享有的分红收益为14,794.28万元,母公司实际享有的分红收益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结果为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202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影响2026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上述分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2026-01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以下简称“哈药总厂”)学府路等厂区不再使用设备等资产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交易,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57,039,844.76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本次闲置资产交易方案在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及实施进度等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分公司哈药总厂原学府路厂区搬迁至利民厂区、明水厂区,搬迁工作完成后,原学府路厂区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及流动性,公司拟将哈药总厂学府路厂区评估值为人民币54,816,220.94元的闲置设备等资产进行转让。同时,将哈药总厂利民厂区评估值为人民币1,838,809.26元的闲置设备等资产、明水厂区评估值为人民币384,814.56元的闲置设备等资产进行转让,以上资产转让拟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采取公开挂牌方式,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上述资产的总评估值共计人民币57,039,844.76元。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转让对方和最终转让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闲置资产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哈药总厂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闲置资产,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具体操作事宜。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意向受让方需为自然人或法人主体,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本次交易拟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哈药总厂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本次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型

本次交易属于出售资产的交易类别,分为两个标的进行资产转让。标的一包含真空干燥系统等7,117台套项设备及附属设施,置于哈药总厂学府路、利民、明水等厂区,评估值出自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7189号和黑金圆评报字[2026]第35号评估报告;标的二包含联动生产线等547台套项设备及附属设施,置于哈药总厂学府路厂区COS车间和EU车间,评估值出自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7190号和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7191号评估报告。

本次拟转让资产包括转让区域内闲置设备及附属设施,本次拟转让资产不包含交易区域内标识留用设备设施。

2、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交易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标的资产(7,664台套项)账面原值为人民币654,299,788.60元,已提折旧为人民币588,293,429.53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38,396,210.23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610,148.84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标的资产(7,664台套项)账面原值为人民币654,299,788.60元,已提折旧为人民币588,482,491.12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38,396,210.23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421,087.25元(未经审计)。

四、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资产转让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圆(黑龙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分两次分别对不同处置范围的拟转让资产进行的价值评估。评估公司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勘察,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并结合不同资产的性质及特点,分别采用了市场法和成本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选用恰当,参数及可比案例选取依据充分,评估程序符合准则要求,评估结果公允反映了资产市场价值,可作为本次资产处置的定价参考。

2、评估假设

(1)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此资产评估中采用的假设条件:

①假设所有评估标的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②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交易行为都是自愿的、理智的,都能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③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④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有关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⑤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有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无重大变化;

⑥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⑦假设闲置设备移地使用;

⑧对于待报废资产,本次评估假设该类资产丧失原设计用途,仅能通过拆零变现的方式实现其价值。

(2)金圆(黑龙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在本次资产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①一般假设

a.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b.假定待评估资产在公开市场中进行交易,从而实现其市场价值,资产的市场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情决定,而不是由个别交易决定,这里的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c.假定本次评估机器设备不再延续原有生产经营用途持续使用,以资产快速处置、清算变现及二手市场正常交易转让为前提,按照资产可实现清算价值、二手市场公允变现价值开展评估;

d.经与委托方及厂区现场管理人员共同勘查核实,本次评估涉及厂区待拆除机械设备使用年限久远,长期处于闲置停用状态。设备整体锈蚀老化严重、构件破损残缺,部分设备工艺技术落后老旧,维修及技术改造成本高昂,修复后亦无法满足现有安全生产及生产工艺运行标准,不具备再次复用及经济修复价值,后续破坏性拆除处置后实体损毁严重、无继续使用条件。

综上,该批资产无持续经营使用价值,本次按废旧资产进行评估资产残值。

②特殊假设

a.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b.本次评估的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c.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d.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3、评估结论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三份报告,分别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拟处置学府路厂区-COS车间闲置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7190号),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拟处置学府路厂区-EU车间闲置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7191号),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拟处置利民厂区闲置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7189号),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金圆(黑龙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拟实施资产处置涉及的2026年闲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价值评估项的资产评估报告》(黑金圆评报字[2026]第35号),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1月14日。

截至2026年3月31日,标的一账面原值为人民币517,966,207.11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471,143.95元,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人民币34,201,434.12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标的二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36,333,581.49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949,943.30元,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人民币22,838,410.64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系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人民币57,039,844.76元,最终转让价格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格为准。本次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本次交易为实物资产转让,转让资产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转让价格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网络平台竞拍中标价,中标价即为转让成交价(含税),转让成交价不低于挂牌价格,本次转让标的为含税价。

(二)本次转让哈药总厂7,664台套项设备及配套设施资产为整体转让,转让资产分为两个标的,允许单独投标或同时投标两个标的。

(三)本次交易交割由哈药总厂负责与受让方办理,交易转让成交价款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账户进行结算。

(四)受让方将转让价款全额汇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账户后,哈药总厂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和安全施工协议。

(五)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合同约定将转让成交价款无息支付到哈药总厂在交易系统项目录入时填写的诚信库的基本账户。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将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如果本次标的资产能够交易,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实际资产交易情况为准。

(二)本次交易属于单独交易不再使用闲置设备设施资产,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

七、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受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本次闲置资产交易方案在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及实施进度等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2026-01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按照简化模型考虑信用损失,遵循单项和组合法计提。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母公司计提坏账准备570.58万元,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40.90万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40,515.63万元;合并计提7,554.63万元,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81.27万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91,094.3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发现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低于成本价等原因,导致存货成本有不可收回部分,按单项存货不可收回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公司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期末计量采用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母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49.32万元,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39.89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36.22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872.03万元;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44.10万元,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708.93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425.16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552.63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母公司因资产处置或报废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54.44万元,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3,406.67万元;合并因资产处置或报废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82.82万元,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6,510.49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合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20.83万元,期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为6,467.08万元。

(五)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按单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合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8.50万元,期末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5,277.48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358.07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790.20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4,107.98万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7,142.71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