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LP”)与深圳鼎诚共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诚共创”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鸿途创新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2026年4月21日签署了《深圳鸿途创新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以下简称“入伙协议”),公司与鼎诚共创、李宏伟于2026年4月21日签署了《深圳鸿途创新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以现金2,000万元认缴合伙企业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以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从而间接购买雷鸟创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鸟创新”)的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介绍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鸿途创新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5K3M05K
3、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鼎诚共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宏伟)
4、类型:有限合伙
5、成立日期:2026年01月07日
6、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贸金融中心一期302-063G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8、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合伙企业经工商登记在册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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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后合伙企业合伙人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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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宏伟。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伙企业于2026年1月7日成立,暂无财务数据。
(二)雷鸟创新基本情况
1、名称:雷鸟创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5WDE3Y
3、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5、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3日
6、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区D4栋A501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可穿戴设备制造;可穿戴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虚拟现实内容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动漫游戏开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5G通信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外包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电竞应用系统开发;电竞信息科技;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游艺娱乐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收起
8、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鸟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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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鸟创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出资。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深圳鼎诚共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鼎诚共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19D5HX5
3、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25年11月14日
6、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1407P1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8、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诚共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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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诚共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鼎诚共创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宏伟。
(二)深圳鸿途创新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详见“二、投资标的介绍”
(三)李宏伟
身份证号:130628******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宏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订入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
(1)深圳鼎诚共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深圳鸿途创新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
以现金2,000万元认缴合伙企业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
3、支付方式
公司应于入伙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认缴出资额支付至合伙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签订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方
(1)深圳鼎诚共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李宏伟
(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普通合伙人的职责和权限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应严格限制在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之内,在此前提下并受限于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对雷鸟创新持股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雷鸟创新相关的投资、持股和退出等)享有完全的决策权。
3、有限合伙人责任
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份额比例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伙期限
不约定期限
5、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收入应当根据以下原则划分:(i)各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约定的内部账户计算方式计算该合伙人对应雷鸟创新股权所产生的收入(即合伙企业因出售、处置该等目标公司股权获得的收入,或是基于该等目标公司股权分得的股息红利)应当向该合伙人进行分配;(ii)合伙企业的其他收入应当根据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合伙企业在认缴出资总额之内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超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6、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全体合伙人委托普通合伙人深圳鼎诚共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李宏伟。
7、违约条款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对其进行起诉,追究责任。
8、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于签署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借助合伙企业的平台,整合各方专业能力与资源优势,通过项目投资实现资本增值,为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提供支持,提升综合竞争力,进而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合伙企业设立的目的在于完善雷鸟创新的法人治理结构,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推动雷鸟创新整体业绩提升与中长期价值增长,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最终实现合伙企业投资的回报目标。鉴于雷鸟创新的主营业务与公司PCB业务板块具有较强协同性,公司拟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巩固双方业务合作关系,深化协同效应。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而做出的审慎决策,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了解合伙企业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鸿途创新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
2、《深圳鸿途创新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境内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部门履行必要的备案批准程序,公司将在备案批准程序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时交易对方尚须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是否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基本概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洋股份”)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熟东南相互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常熟东南相互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相互”)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由此取得东南相互的控制权,公司拟与转让方等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常熟东南相互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常熟东南相互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号。
二、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东南相互、陈旭东、Hsiang Hu Technology Limited(相互科技有限公司)、Mutual-Tek Industries CO., LTD(相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约定交易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成立,其中释义、过渡期约定、协议的生效、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通知和送达、保密条款在成立之日起生效,其余条款(如本次收购安排、本次收购交割及价款支付安排、陈述和保证、交割后安排等)需各方履行相应内部决策审批及备案程序后生效,交易协议各条款中所述“本协议生效”是指交易协议整体、全面生效。生效条件包括:(1)光洋股份就本次交易、交易协议以及其他交易文件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同意;(2)交易对方已就本次交易、交易协议以及其他交易文件等事项取得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目前,光洋股份还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取得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交易对方内部决策程序亦尚未完成,协议尚未整体生效。协议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购常熟东南相互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号。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境内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部门履行必要的备案批准程序,公司将在备案批准程序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时交易对方尚须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是否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协同各方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交流,以期顺利推动和完成本次交易,后续还需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交易协议,满足相关条件后交割。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常熟东南相互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