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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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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2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阅,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汪献利、汪飞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汪献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号)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14,1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35元/股,并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37,256,326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二)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核投资”、“本企业”)、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才投资”、“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18712号),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19,520.09万元,较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36,795.93万元下降153.05%,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24年12月,因臻核投资合伙人变动,邵东芳受让合伙人持有臻核投资的份额,对应间接持股公司5万股股份;2025年6月,因臻才投资合伙人变动,邵东芳受让合伙人持有臻才投资的份额,对应间接持股公司2.5万股股份。上述股份锁定到期日延长至2029年6月26日。

注2:汪飞、HU HUA、佟晓丹通过臻核投资、臻才投资所持有的股份,股份锁定到期日延长至2029年12月26日。

注3:若“延长股份锁定到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注4:上述间接持股数量为不包括通过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而持有公司的股份。

注5:上述人员间接持股数量按照其在臻核投资、臻才投资以间接持股方式穿透持有公司的股份权益数计算而得。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上述股东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股东延长所 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同行业、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公司年度效益、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考核目标完成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六)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以其所任具体岗位确定薪酬,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可以按照相关非独立董事具体职务,对其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薪酬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三)公司可以对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开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应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一般应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及年度经营目标,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及所在区域劳动力市场价格,以及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情况,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不予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津贴或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津贴或薪酬:

(一)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五)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1.4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5元,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4,984,23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1,852,515.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131,719.4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6月21日出具天职业字[2024]43706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3,131,719.49元,本年度使用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303,131,719.4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0,801.2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03,131,719.4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70,801.2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与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中信银行金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繁昌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部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29,584,865.60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148,800.96元(不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1,034,733,666.56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上述置换事宜已于2024年度完成。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提供1,029,584,865.60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上述借款事宜已于2024年度完成。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永臻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永臻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臻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永臻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芜湖基地的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主要分为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其中,一期项目主要系“光伏边框项目”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项目主要系“光伏支架及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由于项目用地均系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的一宗土地(占地749亩)以及发改部门对项目总投资的完整备案要求,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无法单独分割备案。因此,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为“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

注5:截至2025年12月31日,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毕,实现转固。

注6: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97,171,150.70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6,643,565.24元,资产减值损失80,527,585.46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变化情况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各项减值计提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依据其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共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6,643,565.24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2025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2,325,500.61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541.89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较高者,经测试,2025年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共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7,299,400.05元;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年末结合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且一经确认不得转回。经测试,2025年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0,868,142.91元。

2025年共确认资产减值损失80,527,585.4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直接计入2025年度当期损益,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97,171,150.70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