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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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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1版)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陈荣贤先生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荣贤先生、陈超鹏余先生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 公告编号:2026-019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资金可在此前提下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四)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有效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投资决策,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资金来源

本次拟投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相关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进行投资。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 公告编号:2026-017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1 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是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收入总额为29.8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5.47 亿元。

天健共承担756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天健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已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责任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表。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戴维,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永创智能(证券代码:603901)、安科瑞(证券代码:30028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佳松,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思创智联(证券代码:30007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姜波,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纳芯微(证券代码:688052)、景兴纸业(证券代码:00206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考虑其审计工作质量、服务水平以及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 公告编号:2026-020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浦兰钧”)、上海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兰钧”)、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钧新能源”)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不含税)。

此外,公司关联方陈荣贤、张丽琴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2026年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不超过16亿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荣贤先生、陈超鹏余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中,公司关联方陈荣贤、张丽琴夫妇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融资项目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6年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不超过16亿元。担保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上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担保方式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浦瑞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299D8M4D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新区滨海六路205号

法定代表人:曹辉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227,687.40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瑞浦兰钧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XP3L3T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浦卫公路9855号1幢202室

法定代表人:项锦强

成立时间:2020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兰钧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企业,瑞浦兰钧持有其71%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2JFGPD9P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99号

法定代表人:项锦强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16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兰钧新能源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企业,上海兰钧持有其100%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陈荣贤

关联人陈荣贤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关联人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张丽琴

关联人张丽琴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助理。关联人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出售商品、接受担保等内容,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协议约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以上关联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司关联方陈荣贤、张丽琴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融资及履约业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陈荣贤、张丽琴夫妇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关联方陈荣贤、张丽琴夫妇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陈荣贤、张丽琴夫妇对公司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为单方面受益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 公告编号:2026-023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177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1777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须在2026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及邮件发送地址如下:

① 信函邮寄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1777号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② 邮件发送地址:investor@rnbc.com

(4)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②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成

联系电话:021-63327226

电子邮箱:investor@rnbc.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1777号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39000

5、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持续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各自承担,敬请谅解并提前安排。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67”,投票简称为“百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注:1、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登记表填妥后,请于2026年5月13日17:00前以专人、邮寄、扫描件邮件发送方式送达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