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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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锂电池隔膜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需统筹资金安排以应对行业波动、保障经营稳定。当前公司正处于全球化布局的关键阶段,产能建设、研发创新及设备升级均需持续资金投入,且本年度刚实现扭亏为盈、盈利规模有限,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滚存留存,主要用于产能布局、技术研发、数字化转型及营运资金补充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保障公司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制定的,严格遵循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将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1,074,879,072.11元和586,955,313.47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8%和1.20%,均远低于50%。
五、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公司中期分红上限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提请股东会就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向董事会授权,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等。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2月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
2、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6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2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4号);2024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号)。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号)。
4、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号)、《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109号)。
5、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号)。
6、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2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8、2025年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0、2025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1、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1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2、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9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95,699股予以回购注销;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对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680股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将对前述合计10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3,379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1)若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调整为23.0474元/股,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号)。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3.04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计算时分项乘积与总数略有差异是因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存在尾数差所致。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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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变动前总股本指公司截至2026年4月21日总股本。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因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律师的结论与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取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所涉及的813,379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及相关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事项尚待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综上,待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82,131,897股变更至981,318,51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82,131,897.00元变更至981,318,518.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公司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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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含)表决通过,同时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接1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