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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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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社会贡献”“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在本报告中披露相关内容;议题“乡村振兴”“科技伦理”不适用本公司,已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的影响: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依据市场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各方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根据市场及业务需求情况对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进行评估与测算,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上述预计及实际发生金额均为合同金额(含税)口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DATN5R3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2月1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合计为1,960.74万元,净资产合计为1,283.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55%;2025年1-12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537.17万元,净利润为-979.6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力芯辰”)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伟明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以上关联方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原力芯辰依法存续经营,履约能力良好,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交易事项,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订交易协议。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内,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公司与关联交易主体之间的发生额可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和成本加成价三种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和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下同)共-1,123.3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776.40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6.52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18.8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94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期末存货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025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46.94万元,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18.36万元,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28.5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23.3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23.34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消除公司潜在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解释第19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上接3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