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价格分别进行调整,由不超过49.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8.31元/股(含),后调整为不超过48.16元/股(含)。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8.16元/股调整为90.0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032、2025-039、2025-067、2025-092号公告。
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执行情况
1、2025年5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8,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040号公告。
2、公司根据《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041、2025-049、2025-058、2025-065、2025-069、2025-078、2025-083、2026-001、2026-009、2026-010、2026-015号公告。
3、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3,6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最高成交价为89.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67元/股,成交均价41.81元/股,成交金额为151,130,513.54元(不含交易费用)。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相应期间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实施期限、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即2025年4月9日,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7月1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合计164.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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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上述人员的增持行为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系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而做出的独立决策,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上述增持行为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2、公司副董事长王继丽女士于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合计72.30万股,减持比例0.07%。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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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的减持行为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发布回购方案时尚未有明确计划,系后续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而做出的独立决策。上述减持行为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期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置、后续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615,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公司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回购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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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高管锁定股按照规定增加锁定和解锁。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