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中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投资品种仅限于中低风险、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债券、权益以及混合类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股份”)与岭澜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澜管理”、“普通合伙人”)签署《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岭澜科丹”或“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15.3846%。与普通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的包括潘晶女士及其他有限合伙人。

◎潘晶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但公司未能及时识别,导致未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在此向广大投资人致以诚挚的歉意!

◎泰坦股份与关联自然人潘晶女士对岭澜科丹进行投资,按照各自出资额享有相应的基金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充确认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进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以提升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公司与岭澜管理于2025年8月18日签署了《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岭澜科丹目标认缴规模为人民币6,5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本次投资是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由于未能及时识别,导致未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2025年8月与普通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的包括潘晶女士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潘晶女士出资2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

由于潘晶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宥融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潘晶女士为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潘晶女士按照各自出资额享有相应的基金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关联共同投资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潘晶女士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人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说明

潘晶女士,女,中国国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宥融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岭澜管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与其他有限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述各交易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岭澜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WPRG8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股权情况:岭澜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其中汪功伟持股56.00%,甄晓春持股44.00%)。

四、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类别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由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潘晶女士共同投资岭澜科丹。

1、标的概况

企业名称: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QQERQX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3年 7 月 2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岭澜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四褐山小区上闸社区办公楼二楼2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认缴规模为人民币6,500万元。基金认缴情况如下表:

(注:潘晶女士已于2025年12月29日转让其持有的岭澜科丹投资基金份额)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依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在基金募集完毕后提交基金产品备案,备案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基金编号为 SBEF19。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共同投资,泰坦股份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15.3846%,关联人潘晶女士出资2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3.0769%。

公司与潘晶女士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各自出资额享有相应的基金份额,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合伙企业的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投资标的为本源量子计算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二)决策运营机制

采用通行的有限合伙制的模式来管理和经营,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人受托执行基金的资产管理业务,有限合伙人对其投资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存续期限及退出机制

1、存续期限:存续期为5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存续期届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可延长存续期限,延长的期限至多可达1年。

2、退出机制:在达到投资年限或符合退出条件时,应适时实现退出。

(四)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以现金分配为原则,合伙企业经营期间或者合伙企业清算时,如果有非货币资产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分配实物等非货币资产。合伙企业收益分配要首先保证本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转费。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有限合伙人自行承担。

2、分配顺序

首先,返还本金:首先按照出资返本的原则分配收益,项目退出时,首先按照基金实缴金额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合伙人在本阶段下获得的分配总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最后,收益分成:完成前述分配后的剩余收益,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首先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全部债务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七、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进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以提升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等共同投资,旨在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投资管理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收益。

本次投资为股权投资,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投资目标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同,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具有一定投资周期,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管理运作情况,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其他说明

对于本次补充确认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内部未能及时识别,导致未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程序的情况,公司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潘晶女士已于2025年12月29日转让其持有的岭澜科丹投资基金份额,其他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事项,将采取以下措施以加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管控:

(一)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体系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组织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梳理、学习《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程序,夯实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的责任,强调报送与重大事项相关书面文件的重要性,保证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及时、准确。

(二)持续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公司将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等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关联交易等与合规履职相关的专项培训,提高关键人员识别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能力。

(三)定期组织内部自查

公司将定期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开展内部自查,全面梳理公司与各方之间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关联人情况,以确保公司各类业务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类交易的识别和审批机制,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合伙协议;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