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版 要闻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版)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版)

其中:控制指标为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石油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都是对实现碳达峰目标起决定性作用的指标;支撑指标包括节能、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具有代表性且对“双碳”目标具有支撑作用的指标。

国家节能降碳中心副主任高虎表示:《办法》把“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作为核心控制指标,同时保留“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作为支撑指标,释放了明确信号。一方面,要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节能工作,用更少的能源消耗支撑更多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要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用同样的能源消耗实现更少的碳排放。

《办法》从目标分解、结果评定、实施程序、监测预警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其中,目标分解方面,《办法》不再沿用以往能耗双控“自上而下”的方式分解目标,而采用“上下结合”方式,由各地按照国家统一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目标并编制行动方案,经国家层面衔接审核、报党中央和国务院审定后作为评价考核依据。《办法》还明确要求衔接审核要体现差异化,不对各地作“一刀切”要求。

结果评定方面,《办法》未采用“赋值打分”的传统考评模式,各项指标按照是否完成年度目标评定为达标或不达标,并根据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确定评价考核结果:控制指标和支撑指标全部达标的地区评定为“优秀”,1项及以上控制指标不达标或3项及以上支撑指标不达标的地区评定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院长贺克斌表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推进的新阶段,为各地区各部门明确了工作方向和行动路径,压实了工作责任、凝聚了协同合力,将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