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06版)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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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国机财务由国机集团及其所属25家成员企业出资组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各项金融业务,以“依托集团资源,服务集团发展”为经营宗旨,以加强国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坚持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经营原则。
(一)内控环境
国机财务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国机财务《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以及各自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法治建设与战略委员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对国机财务的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国机财务总部设在北京,设有11个职能部门,部门职责权限清晰。国机财务在河南设分公司1家,已于2023年12月18日挂牌营业。国机财务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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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管理
国机财务根据监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党委、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内控部门、审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内部控制管理中的责任。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三会一层”分工明确、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保障内控体系有效运转。各部门职责划分明确,遵循“前中后台”分离原则,实现对主要业务的条块管理,形成有效衔接、相互牵制的管理机制,保证了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内部控制管理中各管理主体责任以及责任追究标准清晰明确,为落实内控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国机财务每年均组织开展内控制度的梳理、更新工作,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以保证内控制度的完备性和有效性。在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后,形成了比较完整、有效、可持续的内部控制管理框架,遵循评价一改进一执行一再评价一改进一执行的循环模式,有效促进内控管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每年通过开展内控评价、内部审计以及专项检查,发现内控缺陷,制定整改计划,健全控制机制。根据环境变化,定期将面临的主要风险按照影响程度、发生可能性进行重要性划分,评估分析各项风险的承受度,更新核心风险预警指标,并调整完善风险管理计划,提高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每年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
(三)控制活动
国机财务建立了覆盖各项业务和管理事项的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在设计上遵循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授权批准、预算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独立稽核等控制原则,能较好地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合法,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及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主要业务介绍:
1.信贷业务
信贷业务包括授信业务、自营贷款业务、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等。信贷业务审批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重点对信贷业务政策制度遵循性审查、申报材料要件齐全性审查和申报材料内容完备性审查。政策制度遵循性审查,重点关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机集团、国机财务政策制度的规定;申报材料要件齐全性审查、内容完备性审查,重点关注是否已经提供充足要件和理由证实所得结论的合理性。
2.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是指通过企业在财务公司内部账户的资金转移所实现收付的行为。
结算业务分为:收款业务、付款业务、内部转账;其中收款业务分为:成员单位主动上收、自动收款、代理收款;付款业务分为:线下付款、代理付款。国机财务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的规定为成员企业办理结算业务,遵循“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恪守信用、履约付款的原则,并履行反洗钱相关义务,保证成员企业资金安全。
3.投资业务
根据监管要求,国机财务投资规模不超过资本净额的70%,投资范围限定在国债、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等风险较小、流动较好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业务风险管理遵循定期评价、监测的原则。
4.外汇业务
2015年7月,国机财务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批准,取得对集团内成员企业的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同年9月取得银行间外汇交易中心会员资格。2022年8月23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批准,取得了《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的备案通知书》,可开展业务品种包括:外债额度集中、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业务、境外成员企业境外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相关资质的取得有利于实现成员企业境内外资金融通,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境外市场环境,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实现境内外资金归集及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协助企业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工作;节约汇兑成本,降低汇率风险。
(四)内部监督控制
国机财务通过内部审计、内控评价等内部监督手段验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国机财务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坚持风险导向,围绕上述主要风险展开专项审计。同时,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将整体全面风险管理内容纳入评价监督体系,审查评价主要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国机财务内部控制环境较好,能够保证业务的平稳运行和内控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措施覆盖了所有部门、业务和管理活动。经过不断总结和改进,在制度规范、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方面均较为完善,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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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国机财务始终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对国机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及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机财务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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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存款余额为307,887.95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在国机财务的贷款余额为110,563.42万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持规范运作并防控风险,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公司认真查验国机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上述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国机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国机财务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控制风险;
(三)未发现国机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国机财务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机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综上,公司与国机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各类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6-09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下半年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下半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测试,2025年下半年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9,753.4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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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下半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评估,主要是工程项目应收款项按单项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92.69万元。下半年转回坏账准备7,294.46万元,主要是工程项目回款转回坏账准备5,096.36万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滨海盛世国际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款回款转回坏账准备2,100万元;融资租赁项目回款转回坏账准备71.6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下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232.89万元,主要是汽车流通服务业务车辆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的减值准备;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4,157.78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4.07万元,计提工程项目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94.37万元,计提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157.15万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为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下半年部分资产进行了核销处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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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的核销主要为子公司针对当期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核销。
三、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一)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下半年资产减值准备9,753.45万元,减少2025年下半年利润总额9,753.45万元。
(二)核销资产
公司2025年下半年核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3.53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由于上述资产核销已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因此核销事项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6-12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需要,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快应收账款周转,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下属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 鉴于国机保理为国机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本次与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国机保理开展的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总金额人民币3,288.30万元。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快应收账款周转,优化资产结构,2026年,公司拟与国机集团下属国机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国机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机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XQNM5M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日
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1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为国机保理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机保理的资产总额为409,344.72万元,负债总额为354,422.78万元,净资产为54,921.9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85.97万元,净利润909.50万元。
经查阅,国机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保理融资费率参照同期市场化利率,具体保理融资费率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开展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包含应收账款、供应链票据等应收账款凭证,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可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述交易而对当事对方形成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戴旻先生、贾屹先生、从容女士、朱峰先生、郭伟华先生、卢元林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总金额人民币3,288.30万元。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6-18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6-16号
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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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了降低经营风险,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院泰国有限公司、机械四院美国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匈牙利公司、中进汽贸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中进汽贸(广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进口汽车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进(海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汽进出口迪拜公司、中进汽贸(天津)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汇益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共十四家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470,046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470,046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470,046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
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但也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合同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该管理办法就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责任部门及职责、资质核准、年度预算、交易关联、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根据该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配备了专业人员,落实了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及风险监控措施,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以减少流动性风险;
3.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以减少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助于降低风险敞口,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进行财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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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国机汽车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国机汽车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北京商道融绿咨询有限公司为国机汽车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或审验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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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每年根据主任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ESG 报告每年编制披露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ESG管理办法》《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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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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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科技伦理议题本身不具有重要性,出于报告披露流畅性考虑,于科技创新发展议题下对相关信息进行合并披露。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本身不具有重要性,出于报告披露流畅性考虑,于供应链管理议题下对相关信息进行合并披露。
客户隐私与数据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遵守商业道德分别涉及《14号指引》的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议题,以上议题经识别不具有双重重要性,但也均在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ESG 报告)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