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8版)

标的股票自甲方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方所认购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认购方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甲方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认购方应于本次发行结束后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甲方将对此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五)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在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之日生效:

1、甲方本次发行股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本次发行;

3、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4、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前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本协议一方订立本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发行股票及认购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各方均不构成违约:

(1)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

(3)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

(4)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的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1、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财务状况,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降低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程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净资产得到进一步充实,有效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并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2、增强资金实力,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

为应对行业挑战,公司积极优化产业布局,产销研一体联动,持续推进产品研发、品牌创建,并坚定不移地推进工艺改进与升级,保持生产经营总体稳定。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向先进钢铁材料高地迈进。

3、彰显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树立良好的市场和社会形象

控股股东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对公司发展起到重大的支持作用。本次发行体现了控股股东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彰显了对公司未来的信心,有助于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持续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一致同意。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连续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安钢集团不存在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公告编号:2026-033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公告编号:2026-034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募集资金的情况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用途未经审批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90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8,736,897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130,711.86元,扣除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3,854,392.14元(前期已支付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614,276,319.72元,另扣除本次发行已支付的直接相关费用1,0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3,276,319.72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含发行费用)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变更,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