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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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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5版)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54,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813.7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1,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与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宗地紧邻,为更合理使用土地,优化整体布局,公司将前述两块宗地合宗。公司拟基于最适宜的空间规划,在合宗后地块上分别实施募投项目“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及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原有建设内容、实施方式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500.84万元,低于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80,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结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方式)等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所需资金的累计金额为17,427.00万元,该部分款项均已完成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在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累计利息收入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6-023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0,876.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度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3,858.6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存货跌价损失计提金额5,416.61万元。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2025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金额4,539.15万元。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149.75万元。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分别计提减值准备606.40万元、383.7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0,876.0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30,876.03万元。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所作出,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6-022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2号开沃大厦A栋17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除议案4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布置,同时,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现场参会登记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2号开沃大厦A栋20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 现场参会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非法人组织股东登记。非法人组织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3提供相关登记资料外,还应出示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应说明授权参会股份数量)及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在上述登记时间、登记地点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主题或信函上请注明“拉普拉斯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 注意事项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上述登记资料的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755-89899959

2、 电子邮箱:ir@laplace-tech.com

3、 联系人:吴湘

(二)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6-018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债权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供应链融资、出口押汇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为确保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根据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对外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额度有效期间公司新设或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拉普拉斯(无锡)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注: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埃德蒙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注:2025年度埃德蒙香港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合并报表进行审计,未对埃德蒙香港单体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拉普拉斯新能源(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注:2025年度新加坡拉普拉斯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合并报表进行审计,未对新加坡拉普拉斯单体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拉普拉斯(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2025年度西安拉普拉斯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合并报表进行审计,未对西安拉普拉斯单体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前述全资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业务安排,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100%的控制权,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1,375.61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52%、6.97%。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