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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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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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上关联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6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披露。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说明。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01、6.02:王长土、王庆及一致行动人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久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6.03:殷丽回避表决;议案6.04:李增光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公司将依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自然人股东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法: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或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四)现场登记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远瑛

联系电话:0574-63333233

电子邮箱:wyy@zjchanghua.com

邮政编码:315324

(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本公告所称“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并非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或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与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时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障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上述9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内,拟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包含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相关授信及担保预计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在授信和担保额度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上述融资、担保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时止。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上述额度为2026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长华焌升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焌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武汉长华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武汉长源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广东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广东长华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合同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如公司股东会通过该事项,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000.00万元,均系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27%。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