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吕婕、罗邦毅、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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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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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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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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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中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24,085,915股,控股股东吕婕、罗邦毅及其一致行动人康创投资合并持股比例为46.79%。2026年4月23日,公司接到通知,康创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1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在上述期间,因公司“永02转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由524,085,915股增加至545,663,779股,因增持叠加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吕婕、罗邦毅及其一致行动人康创投资的合并持股比例由46.79%下降至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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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不触及邀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二)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罗邦毅、吕婕夫妇。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7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永02转债” 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 赎回价格:101.1589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5月13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5月7日
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市后,距离5月7日(“永02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6个交易日,5月7日为“永02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6年5月12日
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市后,距离5月12日(“永0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9个交易日,5月12日为“永0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永02转债将自2026年5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9.77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1589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永0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4月14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或不低于)本公司“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永0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永02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02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永02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永02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4月14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永0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永02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5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永02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1589元/张,赎回价格计算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8月4日至 2026年8月3日)票面利率为1.5%;
计息天数:自2025年8月4日至本次赎回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共282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50%×282/365=1.1589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1589=101.1589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永02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永02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永02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5月13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永02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4月23日收市后,距离5月7日(“永02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6个交易日,5月7日为“永02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5月12日(“永0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9个交易日,5月12日为“永0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年5月13日起,本公司的“永02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1.1589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9271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元101.1589人民币(税前)。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永02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1.1589元人民币。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市后,距离5月7日(“永02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6个交易日,5月7日为“永02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5月12日(“永0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9个交易日,5月12日为“永0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永0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永02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永02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1.1589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永02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时)。
(四)因目前“永02转债”二级市场价格(4月24日收盘价为128.425元/张)与赎回价格(101.1589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永0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28057366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创投资”)计划自2026年4月17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 本次增持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接到通知,康创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1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公司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变动,持股比例系以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545,053,054股为基准计算),增持金额1,309,552元(不含交易费用)。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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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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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变动,上述持股比例系以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545,053,054股为基准计算。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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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后持股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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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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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变动,上述持股比例系以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545,663,779股为基准计算。增持后上述主体合计持股数量上升,但因叠加可转债转股影响,上述主体合计持股比例下降。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五)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后续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