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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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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4月20日发出二次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在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其中,执行董事邹迎光先生、张长义先生,非执行董事李艺女士、梁丹先生、张学军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吴勇高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张健华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二、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该议案:

1.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师,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及中期审阅服务。

2.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上述审计、审阅等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3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审阅费用33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3万元,不含境内外子公司审计费用)。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三、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预审通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四、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李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司库,继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由公司分管库务部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总司库职责。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前述任职变更手续。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6-03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50号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凯宾斯基饭店三层杭州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会议审议事项说明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登载于2026年3月26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次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H股股东登记须知请参阅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进场登记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6年5月14日9时15分前至本次股东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编:100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10)6083 6030

传真:(8610)6083 6031

电邮:ir@citics.com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会议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100026);联系电话:(8610)6083 6030;传真:(8610)6083 6031;电邮:ir@citics.com。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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