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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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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8版)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1816138L;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3、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4414395535;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宣泽;注册资本:80685.1752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576928XD;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5、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卫东;注册资本:15456.8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164249014;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通信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的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相关技术的咨询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6、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南;注册资本:341875.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14508850F;经营范围: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开发销售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进出口;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机电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机电设施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7、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68099132Y;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8、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祥平;注册资本:32961.2132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30019146XY;经营范围:通信、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技术服务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须持有效资质经营);通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外投资;项目投资。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9、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辰;注册资本:36772.86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181997XW;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0、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12086.7878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466171X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1、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新友;注册资本:11,8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79148369L;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池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安防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12、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789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11016E;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13、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波;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37H211000001;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14、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邵晓夏、高雪峰;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柯士甸路20号保发商业大厦10楼1002室;注册证书号:3214728;经营范围:资金统一管理业务、融资业务、贷款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15、其他关联方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下属公司,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公司已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培训、情报服务委托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披露手续;

2、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26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事先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3、本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要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对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公司四名关联董事曾军先生、马建成先生、胡泊先生和蓝海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9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军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会审议该报告。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王雄元先生、陈真先生、王宗军先生、胡川先生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提请年度股东会审议该报告。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并提请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胡泊、蓝海按规定予以了回避。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并提请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并提请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31,955,641.95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扣除已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212,020,849.58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688,038,092.27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请年度股东会审议该预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我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议案》。

十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胡泊、蓝海按规定予以了回避。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胡泊、蓝海按规定予以了回避。

二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二、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三、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后60,000元/年。

2、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视履职情况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特殊业绩奖励构成。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蓝海已回避表决。

二十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提请年度股东会审议该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刊登于2026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4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公开发行了3,088.35万张(3,088,35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8,835万元。2019年12月6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8,720,000.00元后将余额人民币3,059,630,000.00元全部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1,462,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6,887,2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0号验证报告。本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57号)核准,公司于2025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546,02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1元,应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0.4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02,091.4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3,097,899.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5)第110C0002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烽火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9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烽火锐拓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邮科院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洪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4年烽火通信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承接。2025年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邮科院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洪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烽火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8月,公司分别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经核实,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募集资金用于5G承载网络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下一代光通信核心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个项目,前述项目已按计划结项时间结项。

2、根据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公司于2019年12月使用了募集资金中68,904.28万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8,904.2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2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7号《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3)。

2、本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00,106.24万元,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109,296.2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4)。

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2、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

截至2021年11月5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3、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

截至2022年11月7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4、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

截至2023年11月2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5、本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6,000万元(含4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截至2024年11月2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6、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000万元(含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截至2025年12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7、本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对此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5号)。2020年5月8日,本公司披露《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已到期收回全部理财产品,共获得理财收益165.16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后,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烽火通信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烽火通信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规范,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烽火通信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募投项目实施受市场竞争影响,部分产品毛利率未及预期,同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导致项目实现的效益不及预期。

(上接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