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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乙方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
(2)在合法合规且满足乙方内部授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给予甲方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上述第(1)款约定的业务种类,额度有效期为1年,自乙方按照内部授信相关规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内的单笔业务合同期限可晚于额度有效期到期日;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贷服务利率/费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费率;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独立协议,该独立协议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另行订立独立的协议,该独立协议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监管部门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就同类金融服务向甲方所收取的费用。
(四)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
1.甲方接受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均已依法获得内部、外部的有权机关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双方负有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对方,配合对方积极处置风险,保障对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乙方配合向甲方提供乙方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配合甲方开展风险评估,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服务时应给予乙方积极支持/协助,配合提供开展各项服务所需的法律文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
4.甲方、乙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行透露或者进行不正当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资料由对方公开或者实际上已经合法公开或者合法进入公知领域时止。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协议生效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期满前9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本协议的服务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的意愿,并依法合规地结清各种相关手续。如未有终止通知,视为双方愿意继续执行本协议,双方应依法办理续签或者重签协议的手续。在续签协议的约定或者新协议生效之前,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该变更和解除书面协议的签署不得影响依据本协议双方另行签署/开展的独立协议/金融服务, 双方另行达成一致的除外。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费率优于或等于商业银行办理同类业务的水平,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拓宽融资渠道,交易事项严格遵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灿、杨剑和黄柏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6-016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4、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11、12、13、15、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11:3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九层证券法律部
(三) 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人:黄柏集
联系电话:010-59337358
传真号码:010-59337495
电子邮箱:sal@sino-agr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九层
(二) 本次会议预计召开半日,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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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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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6-014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包含《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包含《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计提减值准备7,471.30万元,减值准备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7,471.3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471.30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包含《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包含《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6-009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3,613,189.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800,1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16,042.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86,016,042.88元(含税);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6,016,042.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确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并披露以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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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6-002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8日(星期二)至05月0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al@sino-agri-sa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苏毅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柏集
财务总监:李灿美
独立董事:胡燕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上证路演中心以“视频直播+网络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8日(星期二)至05月0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al@sino-agri-sa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法律部
电话:010-59337358
邮箱:sal@sino-agri-s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6-010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并选举新独立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学民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吴学民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学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并选举新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并选举新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接受吴学民先生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一致同意提名刘鹏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刘鹏飞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于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刘鹏飞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刘鹏飞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任职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刘鹏飞女士简历
刘鹏飞,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农业大学研究实习员、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植物病理学系副主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制剂创新技术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种子协会种衣剂分会理事,中国植物病理学会化学防治专业委员会委员和种子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