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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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合计数超过了募集资金总额系超募资金用于思科瑞检测与可靠性文昌工程中心项目金额含利息收入,超过了超募资金初始金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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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ST 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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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邵明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文凯,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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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万元(包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6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具有股份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上市审计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ST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6-012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绩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并分别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1、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绩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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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绩情况,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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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领取相应薪酬,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10.80万元(税前)/年。
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选举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3、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3、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因全体委员为利益相关者,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本次董事会成员全部回避表决《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萃东已对上述高管薪酬确认及薪酬方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ST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6-013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科瑞”)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3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归属的18.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2023年2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披露了《思科瑞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9)。
(五)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3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六)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合计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7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八)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九)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个归属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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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6]7592号),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8.15万元,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后为-2,078.15万元,公司层面的净利润增长率为1.0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3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18.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80万股。本次作废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9.80万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1、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的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ST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6-007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23日15时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利益。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近一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近一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具有股份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上市审计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合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控制和评价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公司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6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一)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本次董事会成员全部回避表决,故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情况及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了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王萃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意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2人调整为39人,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1.20万股。
同时,《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35%。根据公司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3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18.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80万股。本次作废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合理制定薪酬方案,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同意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8)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ST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6-009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8.15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980.30万元,母公司2025年度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53.19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72.89万元。
鉴于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了顺利推进公司产能建设,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满足未来经营和投资活动需要,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截止2025年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