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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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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4版)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

公司模具原统一按5年摊销,但潮流玩具生命周期通常较短,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潮流玩具模具摊销年限缩短为1年,改为在存货科目中核算。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12 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增加2025年存货110.70万元,减少2025年度固定资产244.31万元,增加主营业务成本133.61万元,同时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及净利润133.61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追溯调整前期报表,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8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的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

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

2、本次担保属关联担保,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授信融资及授权事宜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蔡俊权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失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蔡俊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52,138,102股,占公司总股本31.0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俊权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与公司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一)蔡俊权先生作为出租方,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SUNFUN(HK)INTERNATIONAL CO.,LIMITED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1,869.54元,与公司的全资孙公司SF EXCELLENT VISION TECHNOLOGY CO.,LIMITED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705.30元,合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9,574.84元,详见下表:

(二)报告期内,蔡俊权先生作为担保方,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2,532.38万元,截至目前还在履行的金额为26,362.38 万元,此担保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进行银行融资的连续担保,详见下表:

注:王静芸女士为蔡俊权先生的配偶。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支持,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营运资金,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30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机构类型: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争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其中,与实丰文化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静,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至2021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裘宗敏,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静、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裘宗敏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锋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静、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裘宗敏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锋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本期年报和内控审计等相关报告的费用为12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及定价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31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情况

(一)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时满足《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进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将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二)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内外部环境及运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32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内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