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449版)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9版)

经核查,保荐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开展的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决议》;

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核查意见》;

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所在区域道路规划调整,公司办公地址中的街道名称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湘潭市岳塘经开区幸福五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湘潭市岳塘区天鹅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变更后的办公地址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以上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邮编、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公司网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号),公司于2025年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8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6.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3.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2-7号《验证报告》。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9,434,742.7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最近一期(2026年4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LPR为3%的假设,按最高使用额度测算公司可节约财务费用约600万元。

如因募投项目需要使用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审核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湘潭电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决议》;

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潭电化”)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研究院”)增资2,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5年,为强化技术协同创新,赋能前瞻性战略布局和产业升级,公司与关联方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产投”)、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以及非关联方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远程”)共同投资设立省研究院。省研究院立足新能源材料领域开展技术验证与中试,推动成果转化;整合产业链与创新资源,打造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并发挥湘潭电化、湖南裕能龙头引领作用,深化高校产学研合作,多元探索研发路径,为产业升级提供强劲科技支撑。

近期,省研究院拟参与共建由中南大学申报、落地在湘潭的国家级“先进材料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该中试平台依托中南大学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优势开展建设,定位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平台,旨在为高性能锂/钠离子电池材料等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原理或技术可行性研究、原型制造、二次开发、概念验证,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实现技术突破及成果转化应用。为保障中试平台共建投入,省研究院拟计划实施增资扩股,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用于中试平台共建,共享该平台未来的技术研究成果,进一步夯实技术产业化基础,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与项目承接能力。

公司深耕锰基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立足自身主业发展战略,同时为深化自身与产业链相关方的协同联动、夯实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产业基础与核心竞争力,拟参与省研究院本次增资扩股,出资2,000万元,按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同时,湖南裕能亦增资2,000万元,电化产投和浙江远程放弃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省研究院的股权比例将由25%增加至37.50%,省研究院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省研究院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龙绍飞先生、丁建奇先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增资方(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MA4L54TU10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4,334.021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裕能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长刘干江先生、副董事长龙绍飞先生均在湖南裕能担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湖南裕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MAG04YPE4M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中心1号楼401-09A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省研究院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1、增资价格和增资方式

根据湖南湘融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湘融评字[2026]第0031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省研究院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000万元。本次增资以前述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

省研究院本次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增资2,000万元,湖南裕能以现金增资2,000万元,电化产投、浙江远程放弃本次增资。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省研究院增资,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契合,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与产业协同优势,为后续业务拓展、技术迭代及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省研究院成立时间较短,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受行业政策、市场需求、技术研发等因素导致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省研究院经营管理及研发项目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与电化产投(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1.37万元,与湖南裕能(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65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关联方共同对参股公司增资,是基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议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14:00在公司总部C3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舒洪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干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4)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

四、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2,129.6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44.78万元。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度审计报告》。

五、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629,511,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2,393,803.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六、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八、通过《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通过《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该议案表决时独立董事何琪女士、周波女士、舒洪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一、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该议案表决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龙绍飞先生、成希军先生、贺娟女士、寻怡女士、何琪女士、周波女士、舒洪波先生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该议案表决时董事成希军先生、贺娟女士、寻怡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与关联方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湖南聚宝金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湖南液态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新乡市中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为7,344.60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龙绍飞先生、丁建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四、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上述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五、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以上额度在有效期内均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十六、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七、通过《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向参股公司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至37.5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龙绍飞先生、丁建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十八、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十九、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二十、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十一、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叁亿陆仟万元,期限三年;向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期限一年。上述授信均由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天鹅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C3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和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8:30-11:30,14:00-17: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天鹅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B317董事会工作部。

4、会议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102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