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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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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94版)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4版)

进展情况:

已经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微信群推送相关违规案例,警示合规重要性,该项工作持续进行中。

5、健全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已完成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的全面梳理与整合,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经营运作中的监察监督作用。

(2)外部监督机制

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内控合规审计,识别潜在风险并针对性改进,如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优化相关流程等;

加强股东方的外部监督作用:优化股东会会议流程,股东会议程结束后安排股东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股东会会议流程也已优化,增加股东专项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6、资金追讨

根据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00万元,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合计占用公司资金本金19,133.88万元。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讨侵占资金,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展情况:

2025年8月1日,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年9月5日,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目前,张宝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案件诸暨市公安局已于2026年2月5日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上述占用款项3,000万元,公司将积极关注此事项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讨侵占资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高度重视,通过积极整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公司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内部控制相关事项带来的影响,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情况

(一)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届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5,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87元/股,最低价为11.01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5,441.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届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73,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43元/股,最低价为12.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2,639.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上述公司第三期、第四期回购的股份共计2,319,58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若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注册资本变化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回购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制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8,727,754.8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13,859,466.12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5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实施第四期、第五期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1,740,625股,回购金额共计人民币20,451,882.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同时,注销第一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206,360股,注销股份涉及回购金额共计人民币34,449,440.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5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概述:公司将重点围绕强化公司合规经营,提升经营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相关风险提示: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方案,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7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3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相关要求,同时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实际,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估值提升、提质增效,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持续深化内部治理规范化,夯实合规运营根基

公司将持续巩固治理结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内部治理规范化,将依法合规运营置于首要位置。以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与有效运行为核心,强化依据新《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则修订的治理制度与内部控制流程,确保其有效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资金活动、印章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流程控制与监督审计,强化董事会及其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效能,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财务监督与内部控制中的关键作用,提升董事会在战略决策、合规治理及风险把控等方面的核心效能。此外,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内部控制自查机制、深化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培训等措施,将风险防范与合规意识深度融入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构建一个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质量及系统性风险抵御能力,为经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聚力核心主业提质增效,加速资产结构优化

公司将持续深化对核心主业的战略聚焦,通过加速清退低效落后产能,实施资源集约化配置方案,依托现有生产资源整合,系统性优化产能布局,集中资源保障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序列,推动生产要素向具有明确竞争优势和良好盈利前景的核心产品集中。同时,全面提升整体资产运营效率,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柔性生产计划、强化供应链协同与库存精细化管理,优化产能利用率,减少非效率资产占用,提升公司整体资产的运营效率与周转水平,着力核心业务盈利能力修复。

(三)深化全链条成本管控,筑牢持续盈利内生动力

公司将围绕供应链、生产运营、内部管理等关键环节,系统性推进全价值链降本增效工作,构建精细化、常态化成本管控体系。在供应链环节,优化采购策略与供应商体系,深化与战略供应商的协同联动,稳定原材料供应,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对冲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在生产运营环节,深化生产工艺改进与精益化管理,推进生产流程优化,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与物耗,减少生产损耗。在内部管理环节,严格管控各项非必要支出,精简管理流程、优化组织架构,结合内控整改要求强化费用管控,切实降低管理成本,不断增强公司盈利韧性与抗风险能力,为价值提升提供支撑。

(四)完善投资者沟通与信息披露,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及沟通体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致力于经营改善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进一步丰富与投资者交流的方式,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聚焦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建立双向深度对话机制,有效传递企业价值。同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优化、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通过持续、规范、透明的投资者沟通与信息披露,向市场展示一个治理不断完善、管理务实进取的上市公司形象,逐步积累和巩固市场信心。

(五)持续优化管理机制,激发组织活力

公司将持续推进管理体系与组织能力的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与战略目标、业绩成果紧密挂钩的考核与激励机制,稳定并激励核心技术、生产、销售及管理骨干队伍,确保核心人才的效能发挥。通过系统化的人才培养体系、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以及营造务实、进取、担当的文化氛围,充分激发全体员工的责任感、创造力与团队协同力。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支复合型、多层次、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公司的战略落地和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与人才支撑。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提高公司综合质量为核心,重视公司长期价值的提升,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