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8版)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所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七、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自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以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及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兰兰女士和吴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一、王兰兰女士
王兰兰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CRMA)。曾任国美电器华南大区内部审计、道和集团审计主管、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师。自2017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审计监察部长、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目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兰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吴鹏先生简历
吴鹏先生,198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1月至2017年4月任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任暨南投资有限公司大健康项目负责人;2018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任广东炬森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5月至今担任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澳门城市大学金融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202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2026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玻璃”)、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实业”)、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汇投资”)、广东鸿泰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泰精密”)、摩洛哥艾斯特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洛哥艾斯特”)发生采购货物、销售货物、委托加工、租赁土地房屋等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300万元,以上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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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61F1R5T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贤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泰玻璃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许贤均为公司董事董颖瑶配偶,董颖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东、李雪琴夫妇之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科泰玻璃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科泰玻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4W12AH7U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董卫峰
注册资本:6411.17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汇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银汇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银汇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2R8P57H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颜国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建实业为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科建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科建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鸿泰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2KPT1F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许恒亮
注册资本:1,106.7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数控机床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模具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数控机床销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鸿泰精密股东,持有其40%股份,且公司副总经理陈涛担任鸿泰精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鸿泰精密为公司关联方。
(五)摩洛哥艾斯特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折合相应迪拉姆)
持股比例: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豪拓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持股49%;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出资5,100万元,持股51%
董事长:王伟
主营业务:新能源电池壳体、车身结构件、高强度辊压件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设立时间:2026年2月6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摩洛哥艾斯特股东,通过全资子公司豪拓投资持有其49%股份,且公司董事郭慧、副总经理陈涛担任摩洛哥艾斯特董事、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摩洛哥艾斯特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始终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发生同样业务往来的企业同等对待。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2026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玻璃等原材料、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委托关联方加工产品、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及员工宿舍作为生产经营之用。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商品及服务价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以及员工宿舍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委托加工以及租赁土地、房屋等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6年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交易理由合理、充分,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全体非关联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下属企业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8,283.27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283.27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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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信用减值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考虑账龄、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等信息,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公司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804.74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4,804.7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存货跌价损失,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6.01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406.01万元。
2、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在报告期末,公司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减值评估,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合同资产或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公司累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0.43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79.2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962.89万元,合计影响当期利润总额3,478.5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283.27万元,将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8,283.27万元。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嫌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计提本次减值准备,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性质和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19号解释,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及规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以上文件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19号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6-2027年度,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豪美新材”)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61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且公司为子公司申请2026-202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铝制品”)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23,000万元、美元5,000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2、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3、本事项尚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豪美精密、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科建装饰、豪美铝制品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61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2026-202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担保金额,具体融资业务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额度和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一年度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若实际金额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需再次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
(一)授信情况
2026-202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总额(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为人民币不超过61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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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情况
豪美新材上述授信项下的借款以信用借款为主,部分需提供土地、房产抵押;为解决公司子公司授信担保问题,子公司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除由公司对其授信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部分授信还需提供土地和房产作为抵押。公司对子公司授信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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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豪美精密资产总额为387,312.04万元,净资产为108,205.80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439,819.18万元,净利润为9,574.6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豪美精密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贝克洛资产总额为44,431.70万元,净资产为17,360.29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56,479.05万元,净利润为2,278.67万元。(以上数据未合并下属子公司,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贝克洛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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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科建装饰资产总额为12,852.75万元,净资产为1,188.98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9,194.65万元,净利润为-185.6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科建装饰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豪美铝制品资产总额为27,161.43万元,净资产为7,206.98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66,230.04万元,净利润为163.4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豪美铝制品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内容
本次为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在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后,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6-202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被担保的子公司均直接或间接由公司100%持股,且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偿还债务能力,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担保金额,具体融资业务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额度和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2027年度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9,584.78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1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豪美新材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鹏,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郭凯,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汇通控股、恒烁股份、中赋科技、芯瑞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胡乃鹏、项目质量复核人郭凯均未曾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胡乃鹏被深圳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1次,项目质量复核人郭凯被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采取自律监管措施1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2025年度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聘期1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2026年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聘期1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