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4版)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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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上市,上市时间已满三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77,701,185.4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321,009,823.25元、359,123,700.64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21.34%、23.16%,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6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741,650.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950,349.2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CDAA30417)。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2022年9月30日)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156,705,621.52元、已支付发行费用20,533,905.72元(不含税)。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6,705,621.5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0,533,905.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共计177,239,527.24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8,322,111.03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2,820.50元,累计缴纳印花税(资金账簿)110,765.28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2,791,152.47元,其中:直接投资募集资金项目66,085,530.95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156,705,621.52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373,069.53元。募集资金余额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利息合计213,567,062.62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52,734,695.51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0元。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12,004,603.99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3,670.50元,累计缴纳印花税(资金账簿)110,765.28元。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8,820,226.46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156,705,621.52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373,069.53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利息合计164,514,010.0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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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3,678,413.80元(不包括活期存款产生利息收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9,250,000.0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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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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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昌都总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12月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流动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1,373,069.53元转入公司流动资金账户。
2025年度,公司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无。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1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薛永江,公司副总裁陈磊,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胡大伟,独立董事刘娅,保荐代表人石坡。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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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9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青青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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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0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45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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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与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提案1.00-8.00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458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谯莉
联系电话:028-85887067
联系传真:028-85887067
电子邮箱:ir_ew@enwei.com.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458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31”,投票简称为“恩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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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