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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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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现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披露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为税前每人15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原则上不以董事职务领取津贴,如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及岗位职责确定的薪酬标准核发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并留存一定比例绩效奖金至年度报告披露后予以发放。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级、任职期限、岗位职责、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管理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个人贡献情况确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兑现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4)福利补贴: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及公司关怀性福利。

(5)特殊贡献: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对有特殊贡献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进行奖励。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等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 薪酬,不重复计算。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业务合作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钟晓雷回避表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账户服务及支付结算服务等业务,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新小贷”)办理信贷业务等,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鉴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同时担任新网银行董事、慧新小贷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新网银行、慧新小贷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P3DD34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1栋1单元26楼1-8号

法定代表人:江海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12-28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相关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网银行总资产为1,125.09亿元,负债总额为1,037.52亿元,净资产为87.5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9.42亿元,净利润为11.03亿元。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同时担任新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网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新网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规范性金融机构,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EXRG3H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52-256号二层202房

法定代表人:张彦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09-19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慧新小贷总资产为8亿元,负债总额为0.13亿元,净资产为7.88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45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慧新小贷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慧新小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慧新小贷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网银行、慧新小贷开展上述存贷款等业务将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依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办理的相关存贷款业务等与新网银行、慧新小贷另行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新网银行、慧新小贷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财务管理质量,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在新网银行最高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取得存款利息18.85万元,存款余额为1,576.52万元,未发生贷款业务;公司与慧新小贷未发生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信息如下: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春燕,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尹兰英,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王映国,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审计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胡春燕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尹兰英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映国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四川华信与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友好协商,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鉴于四川华信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的执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保障审计工作质量,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相关资产计提和转回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4.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还是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合并范围内组合以及以账龄分析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计提和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374.65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系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注1:账龄分析组合系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计提和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19.84万元。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4.81万元,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54.81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489.31万元,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无影响。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以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注:非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经股东会审议同意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81%,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更好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金额、期限和方式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安排如下:

在不超过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包括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34273XK

2、公司名称: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

3、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5、法人代表:朱良意

6、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万

7、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7日

8、经营范围:节能环保项目投资、环保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顾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股权结构:骏马环保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骏马环保总资产为124,767.90万元,净资产为37,703.1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867.11万元,利润总额5,556.13万元,净利润3,311.59万元。

(二)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60707730Q

2、公司名称: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3、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5号2幢106-A024室

4、法定代表人:李敏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成立时间:2007年4月3日

8、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牲畜销售(不含犬类);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新鲜蔬菜批发;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中草药收购;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上海合冠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合冠总资产为17,443.25万元,净资产为11,864.1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6.61万元,利润总额362.73万元,净利润247.12万元。

(三)飞马焕新(浙江)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ETP2RQ5R

2、公司名称:飞马焕新(浙江)能源有限公司

3、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华联时代大厦A幢1401室-1

4、法定代表人:牛通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成立时间:2025年09月0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棉、麻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花收购;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金属结构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豆及薯类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非食用盐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谷物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人造板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浙江嘉程石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浙江炘烜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浙江致富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

10、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飞马焕新总资产为1,975.43万元,净资产为1,939.7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99.09万元,利润总额-60.30万元,净利润-60.3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事项后,公司董事长将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助于相关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各被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体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本金)为20,652.99万元,全部为公司给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31%,该等担保全部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前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担保诉讼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力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全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6,575.5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703.26万元,利润总额3,860.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1.6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8,108.27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030.30万元。

本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章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经过审计,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6第0027000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审2026第0027000号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15,977.1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9,012,253.1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78,694,778.59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63,339,237.40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04)。

本预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5)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及其摘要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审2026第0027000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78,694,778.59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63,339,237.40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661,232,77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相关资产计提和转回相应减值准备,并核销部分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资产。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财务预算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申请最高额度(敞口)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融资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并签署相关融资文件。

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融资额度内与各金融机构等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有效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更好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金额、期限和方式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要以及财务工作安排,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账户服务及支付结算服务等业务,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新小贷”)办理信贷业务等,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与新网银行、慧新小贷开展上述存贷款等业务将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依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钟晓雷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投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赵力宾、钟晓雷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有关提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工作述职。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6第0027000号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15,977.1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9,012,253.1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78,694,778.59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63,339,237.40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状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事项概述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审2026第0027000号审计报告确认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78,694,778.59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63,339,237.40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661,232,77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未弥补亏损为负的原因

本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保持稳定发展,公司整体经营实现盈利。公司未弥补亏损为负主要是以前年度累计亏损所致。

1、经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审(2025)第005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4,110,755.70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44,326,984.21元。

2、经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审2026第0027000号审计报告确认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15,977.1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9,012,253.1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78,694,778.59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63,339,237.40元。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负值,且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双环战略”,以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创新驱动为基调,探索深化绿色生态环与数智产业环协同发展,推动经营主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经营业绩稳健增长与可持续发展。

1、环保新能源业务计划。①巩固核心业务基础,推进提质增效。以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为主线,推进稳固、保障现有产业基础,持续拓展垃圾、污泥、供汽及一般固废处置规模,强化环保与安全抓手,确保全年项目生产经营达产达效。同时,在稳定生产的基础上,落实开展节能降耗、效率优化等技改措施,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生产效能,推动运营项目进一步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②加快项目建设、拓展与探索,打造新增长点。一方面,重点支持子公司加快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建成投产,稳步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并开展研究适时启动污泥干化三期项目等储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以及新项目获取工作,致力形成“运营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良性发展局面。另一方面,依托公司自身优势,探索延伸、拓宽产业链条,积极研究布局山西省内煤矸石综合利用(煤矸石一热电一灰渣建材),稳步推进拓展固废资源协同处置业务,提升项目运营综合效益。③强化数智化运营,持续提升管理效能。公司持续强化信息化与智能化运营,积极搭建完善智能运营与监控系统,实现垃圾焚烧、污泥处置等负荷动态优化、故障智能预判、生产全流程精细化管控,提升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④加强绿证资源的梳理与交易管理,挖掘碳减排与环境权益价值。积极开展绿证相关研究、申报与交易等工作,系统梳理垃圾发电/供热、污泥处置等运营项目的绿证数据资源,推动绿证确权与资产增值,挖掘碳减排与环境权益变现,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2、供应链智慧产业链业务计划。①拓展大宗商品供应链运营业务,做深做专优势服务品类。稳步推进大宗商品供应链运营业务布局,持续优化运营业务结构,重点拓展化工能源、农产品、生物质等细分领域,搭建集采购执行、销售执行、仓储物流、分销配送、期现结合于一体的专业化供应链运营体系,持续完善渠道网络与风险管控,提升资源整合、流程管理与运营效率,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可持续发展业务增长引擎,推动经营规模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②完善大客户专项服务体系,深化服务链条镶入与协同运营。持续完善大客户服务与响应机制,建立需求洞察、方案定制、过程管控的全流程服务体系,深度嵌入客户核心经营业务链条,提供专业化、定制化、一体化供应链综合服务,通过高效协同、精准服务与价值赋能,不断提升客户合作黏性与市场竞争力,夯实长期稳定合作基础,保障经营业务稳健良性发展。③深化金融机构合作,强化资金保障能力。深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构建紧密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授信结构与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降低综合财务成本,为经营业务拓展与高质量运营提供保障。

3、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与管理流程,关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并强化合规培训与风险排查,持续增强全员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确保重大决策、业务运营及资本运作依法合规、规范有序,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稳健运营与可持续发展。

4、深化团队建设与人才引育。聚焦环保新能源、供应链数字化、合规管理等核心领域,引进行业专业人才与复合型人才,完善内部培训体系,提升团队专业能力与运营水平,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人才支撑。

5、积极研究运用资本市场工具,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与行业政策走向,结合公司战略布局与经营发展需要,研究适时启动产业并购及资产重组等,积极运用资本市场工具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经营发展实力与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接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