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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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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3日,公司于公司总部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察审计部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24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五)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92,958股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并同意对113,11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包括:(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231股,(2)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2股。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标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EBITDA不低于43.8亿元人民币,且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不低于2024年。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指标完成率S=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的比例: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EBITDA和销量同时达到上述两个考核目标条件的,按照100%比例解锁;同时达到目标条件80%及以上,但未同时达到100%的,按照当期平均达成比例解锁;未同时达到目标条件80%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基于经审计的2025年财务报表,2025年公司实现EBITDA 53.11亿元人民币;EBITDA指标完成率为121.26%,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此外,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为86,715.65吨,低于2024年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102,803.71吨)。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指标完成率为84.35%,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84.35%。综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解除限售比例为上述两项对应解除限售比例的平均值92.18%。

因此,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本次2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2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原激励对象有4人已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6年4月27日,原激励对象中有4人已离职,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231股。

(二)回购注销数量、种类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上述2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2股以及4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231股,共计113,11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06,244,983股变更为1,706,131,87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71元/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71元/股。

(四)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款为1,890,118.23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06,244,983股减少至1,706,131,870股。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回购注销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3、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3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金额将不占用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金额将不占用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金额将不占用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

(四)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内新增的购买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3个月,可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收益风险:受宏观经济、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理财产品净值存在波动可能,预期收益率不代表最终实际收益,收益具有一定波动性。

2、流动性及兑付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资金可能面临无法提前赎回的限制,若发行机构经营不善,可能存在无法按期兑付本金及收益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以风险防范为首要目标,以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针对理财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执行程序,审慎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关注投资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事项进行考察,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负责制定年度委托理财计划并提交有权机构审批,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筹措委托理财业务所需资金、办理委托理财业务相关手续、按月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投资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将不占用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此外,通过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2、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3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H股相关的公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至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如欲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应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6:30前,将相关股票连同全部股份过户文件一并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2)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天齐锂业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提案7.00、提案8.00须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 6.00属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事项,利益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电子邮件登记、现场登记(鼓励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不接受提前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天齐锂业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8日下午17:00点前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下方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天齐锂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183501

邮箱:ir@tianqilithium.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6”,投票简称为“天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上接69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