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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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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3版)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蕾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白露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苗颂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蕾、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苗颂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6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立信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1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2025年末合并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5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14,974.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次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影响

本次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4,974.57万元,将全部计入2025年度损益,将增加2025年度净利润14,974.57万元,增加2025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14,974.57万元。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政策

1、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账期内且不超过6个月的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财政与优质国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工程施工

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3、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

2025年期初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余额为3,878.98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01.59万元,本期核销-3.78万元,期末余额为3,984.35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

2025年期初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余额为153,864.93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7,796.68万元,本期核销389.59万元,期末余额为135,678.66万元。

(三)存货

2025年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20,275.72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63.21万元,转出32,673.56万元,期末余额为90,265.37万元。

受海南地产政策及施工进展等因素影响,项目总体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在2025年末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南房地产项目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

(四)投资性房地产

2025年期初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余额为0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57.31万元,期末余额为57.31万元。

受海南地产政策等因素影响,项目总体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在2025年末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南项目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2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因议案7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3、除议案7外,本次股东会其他审议事项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各项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4)、《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个人股东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柏薇、窦蜿梓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guoan@citicguoaninfo.com

5、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2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日期

1.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22号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22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根据上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2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6:30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6:3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平台文字互动

4、公司出席人员: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小航、独立董事张能鲲、独立董事戴淑芬、独立董事王旭、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柏薇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