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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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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3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上午09:15-下午15:00。

3、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66,544,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0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2,160,7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4,383,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4,384,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4,383,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4%。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独立董事姚建曦因公请假,第四届董事会其余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暨放弃权利涉及对外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公司股东蔡俊权先生及蔡俊淞先生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提供担保,股东蔡俊权先生、蔡俊淞先生、蔡锦贤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4,365,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4%;反对1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5%;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5,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4%;反对1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5%;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参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66,524,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5%;反对16,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4,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7%;反对1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1%;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参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66,521,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反对16,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1,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0%;反对1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5%;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参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66,521,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4%;反对16,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1,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02%;反对1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4%;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伟、马玲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