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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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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45 证券简称:兴福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晓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龙言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晓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龙言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晓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龙言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45 证券简称: 兴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5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少平、叶瑞、贺兆波回避表决。董事的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已明确兼职不兼薪的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对于同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其依据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其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及专项奖励四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及专项奖励四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等,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绩效考评结果等领取薪酬。

1.基本薪酬: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主要依据其工作岗位、权责及风险承担、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决定。

2.绩效薪酬: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及个人重点工作取得的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确定。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超额完成年度主要经营目标的,发放超额薪酬。

3.中长期激励:对于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

4.专项奖励: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技术创新、重大项目、资本运作及其他重大事项方面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时,根据相关方案发放的奖励。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委员对《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同意将本次董事薪酬方案交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少平、叶瑞、贺兆波回避表决。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45 证券简称:兴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6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组织效能,强化功能电子化学品“研产销”一体化高效运作机制,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及实际运管情况的前提下,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证券代码:688545 证券简称:兴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7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

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前送达到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13:30-1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20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sinophorus.com

电话:0717-6949200

联系人:王力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

邮编:443000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