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安防设备安装、销售;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2%,熊海明持股18%
(3)武汉港迪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传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MAEH0ACG2C
成立日期:2025-04-29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阳光创谷政务服务中心301-13
法定代表人:向爱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5%,武汉聚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贤投资”)持股30%,武汉合盛聚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聚赢”)持股15%
关联关系说明:港迪传动系公司与合盛聚赢、聚贤投资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合盛聚赢、聚贤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控制的企业。如公司对港迪传动提供担保,则港迪传动其他股东合盛聚赢、聚贤投资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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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各公司单体财务数据。
3、被担保方信用状况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股东会核定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与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具体授信金额、担保金额、担保种类、方式、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所做的,有利于稳定公司及子公司的现金流,将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被担保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稳健,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且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回避表决,其余无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88.38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关联委员徐林业回避表决,其他无关联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56家,收费总额7.3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总体审计策略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2025年的年度报告审计初期,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2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74,093.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691,286.9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169,128.69元,派发2024年年度现金股利55,680,000.00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2,443,128.1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5,130,619.07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和财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5年度,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55,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84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57%。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告中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2024年度和2025年度数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3,52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5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和委员会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四、其他规定
(一)因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及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二)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方案均为税前收入,相关董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6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标准执行,不重复领薪,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规定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1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100,933.41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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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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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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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合同资产结转至应收账款时账龄自款项结转至应收账款的时点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8,100,933.41元。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月29日
(上接4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