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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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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十)审议《关于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因该议案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8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蒋喆佶述职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徐鼎一述职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杨斌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8,853,591.53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14,419.92元。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3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1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作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

至2026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相关文件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敏

电话:0573-87987181

电子邮箱:security@watson-tech.com.cn

传真:0573-8798718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8元,共计募集资金55,9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4.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235.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于2021年4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72.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162.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76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1年4月2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公司2021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3,419.29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992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3年12月,“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对“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1月24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并将751.84万元(含利息等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于上交所官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截至2024年12月,“年产450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对“年产450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1月10日注销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并将22,823.74万元(含利息等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于上交所官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2025年6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2025年7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7月23日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并将709.14万元(含利息等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于上交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址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的建筑装修、先进试验与检测等研发设备设施的购置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等。该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将研发中心建设成为集技术研发、外观设计、试验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柔性复合材料研发试验平台,旨在长期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直接产生效益。由于实际施工建设进度预计未能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较原计划将稍有延后,经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

由于原定地址不再满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要求,公司综合考虑厂房建筑规划、生产线设备购置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经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9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八路北侧、经都九路西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于上交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贴合环节设备更新换代,替换原有老设备,引进更先进的热熔贴合机生产线,有利于提升贴合环节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不直接提升产线整体产能,不直接产生效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旨在长期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直接产生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生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生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华生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生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受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售价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拉丝气垫材料的整体销售毛利率不及预期,该项目的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2]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注3]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事项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08.15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39.41万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说明

本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票据4.13万元,应收账款307.73万元,其他应收款-3.71万元,合计308.15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2025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08.1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本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2025年度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39.41万元。

四、计提减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08.15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39.41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047.56万元。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罗联玬,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树梅,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宋军,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确定。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在以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因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该等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上接8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