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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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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09版)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36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确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确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但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如职工代表董事等),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其具体薪酬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薪酬构成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可能的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以绩效评价作为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确定和支付重要依据。

(三)薪酬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执行,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履职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适当调整。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发放。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37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在本次对外担保中,存在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预计的对外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控股子公司。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预计事项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资产/票据池、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等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融资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授信额度预计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对子公司新增担保的金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等)。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一切相关手续。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授信及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法规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额度预计

注:1.本次担保事项最终将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需求以及融资机构的实际审批为准。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该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准)的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2.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本次董事会之前正在执行的担保以及之后预计新增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授权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过50亿元。

3.若上述担保事项中存在复合担保的情况,对同一授信事项或债务事项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中的公司。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有效开展。本次事项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申请授信主体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均不涉及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65,333.77万元 (对同一授信事项或债务事项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27%。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本次担保额度事项若获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亿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主要财务数据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38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253,230.17 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389,385.04元。相关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根据公司资产减值计提政策,按照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审慎评估,2025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253,230.17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和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按照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计提政策,当单项金融资产可以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选择单项计算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合计转回坏账损失389,385.04元。

三、本次计提、转回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转回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8,863,845.13元。本次计提、转回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本次计提或转回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经营状况。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减值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部分房屋、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估值报告》。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3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5)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6)截至2025年年末,中勤万信有合伙人79人,注册会计师4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2025年度中勤万信收入总额(经审计)为48,597.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41,916.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12,211.51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2025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6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5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711.00万元,2025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210.7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25年12月31日):5,447.17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无。

3.诚信记录

2023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5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6年1月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连勇,200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2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贺杨民,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逸,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20万元),费用较上期持平。该报价系审计机构依据对此次年审工作量的判断、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最终审计业务报酬将根据公司具体审计业务开展情况,并依据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水平经协商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的选聘流程,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勤万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含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41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05月14日(周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中公教育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已相应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股东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5、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 9:00一11:30,14:00一17:00。

6、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中公教育证券部。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联系邮箱:ir@offcn.com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3433677

联系人:徐琴

8、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7”,投票简称为“中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