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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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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0版)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六)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2.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措施

1.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产品市场。持续深耕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综合利用等主营业务产品市场,努力获取更多市场订单;与客户保持积极和密切的沟通,及时关注订单项目所在地社会、经济、环境和客户资金安排状况,积极推动在手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加强过程控制,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交付,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积极与相关方沟通,推动已完工PPP项目处置,回收资金、降低借款规模;调整中长期借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全力降低资产负债率。

3.调整长期投资股权资产配置回笼资金。择机转让部分长期投资股权资产,加快资金周转;加大产品销售货款催收力度,加快资金回笼,为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和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4.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经营业绩。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挖掘内部潜力、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订单项目预决算和执行全过程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十)项所规定的“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和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符合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复投资者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ST华西公告编号:2026-02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至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均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情况

1.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2025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董事津贴为每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2.内部董事(在公司有分管业务或具体业务工作的董事,包括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其他管理、技术人员所担任的董事)薪酬

内部董事根据报告期内公司现行的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结合内部董事所承担的职责、在公司和子公司任职分管业务,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个人KPI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报告期内公司现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结合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职责、在公司和子公司任职分管业务、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个人KPI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内部董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三、其他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无需再次提交审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ST华西 公告编号:2026-02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至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确定相关责任人员;

2.确定保险公司;

3.确定保险金额、保费金额,以及有关保险条款;

4.选择及聘请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5.签署保险合同、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

6.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7.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ST华西 公告编号:2026-02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及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

财务报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前期会计核算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复核,发现前期会计核算存在差错。本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因账龄组合与单项计提组合划分错误导致减值划分错误,子公司华西工程公司2024年因爱琴公馆合同资产减值存在计算错误,华西能源母公司北京神雾项目在产品部分在产品实物已不存在应进行核销,子公司华西张掖公司BOT资产根据对2024年评估报告的复核评估报告需补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元

四、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已经披露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如果会计差错更正具有广泛性影响或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除上述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仅对更正事项执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无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仅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目前公司所聘请的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司将两个月内完成相关年份财务报表的更正工作。

五、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三)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意见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其他说明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加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保障会计核算的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ST华西公告编号:2026-03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去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公司收到董事王昊先生家属通知,王昊先生于2026年4月27日因病不幸去世。

王昊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作为公司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昊先生为公司的辛勤付出和贡献深表感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对王昊先生的去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表达深切慰问。

王昊先生去世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补选聘任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0证券简称:ST华西 公告编号:2026-03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3.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4.上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情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了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其中1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希,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7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博,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模式、子公司数量和分布,结合审计工作量,并综合考虑行业、地区差异,经协商,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1.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允、诚信等原则履行审计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

2.根据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计划续聘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往年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核实和评估,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

1. 认为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已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平台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2.在执业过程中,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秉持诚信、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至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