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5版)
该房产从公司获取产权前直至目前,一直由沈阳市信访局(以下简称信访局)办公使用。公司在取得信访局大楼产权后,便持续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进行资产收购。基于两点核心因素,公司与信访局未就房产使用方式签订书面约定: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对接意向收购方,因此公司将该房产定位为短期持有资产;该房产在公司取得产权前已由信访局实际使用,信访局作为公共事业类政府机关,其搬迁需以办公场地调配方案落地为前提,短期内不具备搬迁条件,客观上形成了延续使用的状态。基于上述情况,前期资产使用方式未予明确,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实质租赁关系,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因此,公司将该房产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计提折旧,未确认租金收入。上述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相关规定,与资产实际持有状态、使用情况完全匹配。
截至2025年,该房产尚未形成正式收购方案。鉴于短期内资产收购难以落地,为切实保障公司资产权益,2025年公司启动与沈阳市信访局的房产租赁事宜沟通,就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核心条款反复沟通。2025年12月22日双方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租金单价按520元/平方米/年标准执行,年租金3,877,052.40元,起租日2022年1月1日,2022-2025年租金合计15,508,209.6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620万元,2026年3月31日前支付310万元,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310万元, 2026年9月30日前支付3,108,209.60元,结清2022-2025年全部租赁款项。
2022-2024年度,因未就房屋使用事项签订有效租赁合同,租赁对价以及权利义务收入确认核心要素均无法可靠确定,公司基于当时实际情况未确认租金收入,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非对准则的错误应用或信息的误用。
2025年末签订的租赁协议,首次明确了历史期间房屋使用的定价标准、权利义务及结算安排,构成对既往使用事项首次具备可靠计量依据的追溯定价与规范确认,并非对前期会计处理的差错更正。公司按照协议条款,将租赁期内租金按收益归属期分摊至对应会计期间,同步确认相关债权及减值准备。
该会计处理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中在合同权利义务明确、交易对价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的核心要求。本次系首次基于有效合同依据对历史使用事项进行规范计量与确认,相关处理符合准则规定,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二、追溯调整事项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根据2025年末签订的租赁协议,对2022一2024年房屋使用事项进行首次规范计量与会计确认,具体明细如下:
2022一2024年各期分别确认应收账款3,877,052.40元,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0,123.59元,其他业务收入3,556,928.81元;同时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10,164.20元,并将与该资产相关的折旧费及土地租赁费3,266,994.05元由管理费用重分类至其他业务成本核算。
本次会计确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2025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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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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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2025年1月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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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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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1.本次追溯调整原因真实合理。前期公司取得信访局大楼产权后,因未签订租赁协议、收入确认要素无法可靠计量,按固定资产核算未确认租金收入,符合准则规定;2025年末签订租赁合同,首次明确历史期间租赁相关条款,本次调整系对既往事项的规范确认,非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本次追溯调整会计处理合规恰当,严格遵循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债权、减值计提及成本重分类均符合规定,定性准确。
3.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各期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净资产的真实性与公允性,调整后财务数据能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追溯调整依据充分、处理合规,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追溯调整事由真实、依据充分、会计处理合规。本次调整系因信访局大楼于2025年末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对2022一2024年历史使用事项进行首次规范确认与计量,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会计处理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应收账款、成本及减值等项目进行追溯确认,调整后财务数据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六、审计机构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追溯调整出具了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租金收入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报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3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解除冻结及冻结扣划事项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汇商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部分资金已解除冻结,同时,部分资金被冻结扣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及冻结划扣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佳汇商贸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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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佳汇商贸账户资金冻结划扣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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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账户除被冻结扣划款项外,其他款项已被解除冻结。
(二)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及冻结划扣原因
佳汇商贸因与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矿业”)的买卖合同纠纷,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包头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冻结,冻结金额为23,197,592.18元。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就上述事项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根据公司收到的(2025)内02执恢95号执行通知书,执行标的金额为9,933,523.40元。佳汇商贸向包头市中级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2026年1月,包头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执行异议实质上是包钢矿业与佳汇商贸对《履行判决协议》有争议,双方对《履行判决协议》有争议不属于执行异议案件审查范围,并以《执行裁定书》((2026)内02执异47号)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佳汇商贸的异议申请。随后,佳汇商贸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佳汇商贸针对上述冻结事项与包头市中级法院进行了积极的沟通,最终包头市中级法院采取冻结扣划的方式将佳汇商贸银行账户中10,010,591.02元资金(含执行标的金额9,933,523.40元及执行费用)扣划至包头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银行账户,将其他冻结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于2023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4);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1);于2026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8);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截至目前,包头市中级法院的冻结扣划行为非最终执行扣划,上述案件尚处于佳汇商贸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阶段,案件的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及冻结扣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本次佳汇商贸账户被冻结扣划的额度为10,010,591.0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62%,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货币金额的0.87%。
2.本次除上述申请冻结金额额度外,佳汇商贸银行账户的其他资金已解除冻结,可正常周转使用,不会对公司及佳汇商贸资金周转、收付和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扣划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3.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力设计院”或“原告”)因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局”或“被告”)欠付设计费事项向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和平区法院于2025年10月9日正式受理本案;于2026年1月29日开庭审理;于2026年3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2025)辽0102民初28389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民事判决书》”)。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8);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21)。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中铁九局已于近日按照《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向热力设计院支付了设计费本金、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13,565,110.15元,至此,该诉讼事项已结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累计新增未披露的小额(占净资产10%以下)诉讼案件5件,累计诉讼涉案金额合计15.25万元。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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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
公司预计上述两项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佳汇商贸与包钢矿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尚处于申请复议阶段,案件情况尚不明晰,尚不能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佳汇商贸与包钢矿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2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2点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武超先生、郝杰先生、侯明华先生因工作所限采用通讯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郑运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6.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内,向银行借款总额度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
为保证办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届时贷款利率情况,按照“及时满足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的原则,在上述贷款额度内,选择银行、确定借款时间、信贷方式、信贷金额及签署信贷合同等。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13.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4.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第1、5、7、8、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关于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将另行安排、通知。
三、其他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关于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的审核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关于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