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7版)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8:00-16:30。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件或信函送达时间为准,须在股东会举行前48小时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地点及上述证明材料送达地点: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2058号,证券事务部

电 话:021-59761698

邮 箱:yszq@unisonal.com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一)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机构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远期外汇买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等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董事长可转授权。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融资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总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 以银行等融资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 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五)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经营实际需要,在本次总担保额度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条款,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并结合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预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0亿元(不含拟审议实施的本次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4月18日以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人数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1人)。会议由董事长罗世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发展。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一定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刘伟龙、李阿吉、董万鹏对审议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伟龙、李阿吉、董万鹏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张佼,均对2025年度任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等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8万元/年(含税);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内部董事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罗世兵、金丽燕对审议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按月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新任,基本薪酬授权董事长于不超过本公司职等职级标准范围内暂行核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听取。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发表了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机构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融资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6)。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26.711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3,766.3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748.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5]1082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金额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79.25万元。

[注2]该金额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886.18万元。

[注3]该金额含发行费用中未支付的印花税人民币51.9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家角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上表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含本数)。该总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12月25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议案到期日2026年10月13日止。在前述总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10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利息金额”为持有至到期日的预计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友升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均投入募投项目。

注2:上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上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上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