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8版)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6年5月13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6年5月21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兴东路289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213013

联系电话:0519-88998758 传真:0519-88404914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鞠先生 电话:0519-88998758

传真:0519-88404914 邮箱:investor@czshenli.com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以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至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nvestor@czshenl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猛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何长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鞠晓波先生及独立董事李秀丽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至5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czshenl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鞠先生

电话:0519-88998758

传真:0519-88404914

邮箱:investor@czshenl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与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6年,公司将坚守“产品赢得用户信任、企业赢得社会认可”的核心宗旨,恪守“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与客户共同进步”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公司将聚焦主业发展与市场开拓,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能力;加大研发创新及技术转化力度,培育新质生产力;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常态化股东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经营质量、运行效率与股东回报能力协同提升,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与资本市场认可度,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树立优良资本市场形象,为长远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一、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度,面对复杂形势与多重考验,公司坚守战略定力,完善“月度经营分析+季度战略复盘+年度目标考核”闭环管理。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创新务实,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下,凭借强劲经营韧性,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目标落地。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4.9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1.6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026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紧抓发展机遇,深耕品牌建设与市场拓展,开拓新兴市场,健全全周期客户服务与快速响应机制,深化与下游龙头企业战略合作,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市场份额。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育机制,加强精密模具、高端工艺、智能制造等领域专业人才储备,深化市场化薪酬与绩效考评改革,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构建适配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梯队与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与治理效能,持续增强主业发展质量、核心竞争力与市场抗风险能力。

二、强化创新驱动,打造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在培育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2025年度,公司成功开发新品163项,落地维斯塔斯4MW转子钎焊项目认证、绕线浸漆产品批量生产等成果。通过加大智能设备与信息化投入,搭建数据可视化大屏、能碳管理系统等数字化平台,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系统化排产,通过生产排产优化与跨部门协同联动,有效克服物流瓶颈。推动产品与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持续锚定行业高效节能、高精密、轻量化的技术发展方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自动化投入与研发,持续推进现有自动化产线的维护与升级,提高关键工序的自动化率,推动产线升级,由传统制造转变为智能制造。持续通过对业务数据挖掘与分析,为管理层提供精准决策支持。通过数字化改造,实现产品质量效益双提升,持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与附加值。

三、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分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健的经营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自公司2016年上市以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坚持执行稳健、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每年度现金分红,已连续9年,累计现金分红2.14亿元,以实际行动切实回报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股东回报导向,在统筹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推动企业成长与投资者回报协调统一。公司将更加注重盈利质量和现金流管理,夯实可持续分配能力基础,依法依规推进利润分配相关安排,保持回报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资产运营质量,加强资源配置的前瞻性与科学性,增强内生增长能力,推动经营成果与资本回报能力相匹配。围绕长期价值创造目标,公司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沟通机制,增强市场对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节奏和风险管控能力的理解,引导形成理性、稳定的市场预期,不断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价值认同度和股东获得感。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与沟通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致力于构建公开、公平、透明、双向的沟通机制。近年来,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不断丰富与投资者沟通的形式及渠道,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倾听投资者意见建议。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严谨规范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清晰地获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守合规底线,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一方面,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提升信息的易读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工作。继续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公开信息披露、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情况,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五、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积极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运作专业性与有效性,逐步建立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实的规范治理机制。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与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工作细则,各委员会分工明确、协同配合,推动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目前,公司已根据最新修订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推进了公司治理的规范化。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优化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战略引领与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公司将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机制,提升治理结构的协同性与专业性,推动治理架构与经营管理高效衔接。同时加强制度体系动态评估与优化,确保各项制度贴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发展阶段,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与合规管理水平。

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与全员合规意识,提升规范运作的系统性与稳定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资本市场长期信任基础提供坚实治理保障。

六、关注“关键少数”,提升履职能力

2026年,公司将加强合规培训与履职能力建设:持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举办的法律法规、资本市场新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监管要求与行业发展动态,提升合规履职能力与专业决策水平。

强化责任意识与利益绑定: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完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决策执行的协同性和有效性。围绕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持续优化目标设定、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机制,推动权责更加清晰、约束更加有效,增强管理层担当作为和价值创造意识。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战略方向,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联动机制,强化与经营质量、风险控制和长期价值创造的匹配性,促进短期目标与长期发展协同统一,为“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稳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并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各项具体举措的推进情况,坚持把主营业务作为发展核心,持续优化运营管理,全面提升经营质量。通过努力实现优异的业绩表现、打造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体系、积极落实股东回报计划,回馈投资者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公司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共同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4,850,491.15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7,730,18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09,207.48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岗位职责,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参考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薪酬,2026年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为6万元/年(税后),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内部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后),按年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四)其他事项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津贴)。

3、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 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 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立倩,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格敏,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戴光宏,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50万元(含税)。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发表审查意见:经审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行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