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38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6-00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在授权期限内选择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及其子公司拟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正常经营活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80,000万元人民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信托理财产品及其他基金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信托理财产品及其他基金理财产品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属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委托理财,本着严格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总体投资风险可控。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主要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公司能够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本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独立的外部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损益情况。
5、公司及其子公司配备专人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事宜,跟踪理财业务进展情况和资金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以便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6-01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一是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是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是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四是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五是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6-01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八路1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上述议案外,会议还将听取202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史烈、陈健、沈越、董丹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兰妮、马清
电话:0571-87950500
传真:0571-87750015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八路1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 楼15 层董
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