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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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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0版)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4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98%股权,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其2%股权,合计控制其100%股权,以下简称“繁昌春兴”)因经营发展所需,分别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贷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贷款。繁昌春兴作为繁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经繁昌春兴申请,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金繁”)为繁昌春兴的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一年,公司、繁昌春兴拟为芜湖金繁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芜湖金繁提供反担保系因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

上述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人及被担保人及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基本信息

名称: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董朗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7楼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助动车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模具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04-02

法定代表人:汪世龙

注册资本:43358.2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龙亭东路2号办公楼三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

股权结构:安徽繁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6.3446%;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23.7556%;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3495%;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持股6.5504%。

财务数据情况:2025年总资产66,130万元,负债21,258万元,净资产44,872万元,营业收入875万元,营业利润-1,131万元,净利润-1,134万元。(未经审计)

芜湖金繁与春兴精工、繁昌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芜湖金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乙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乙方信用反担保范围包括: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相关费用;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款项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三乘以实际占用天数)及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担保费,甲方向借款人追偿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执行费、催收费用、差旅费用等;

甲方实现反担保权利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损失。

(二) 信用反担保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日起两年。

(三) 信用反担保方式

本信用反担保合同乙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同意借款人未按融资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代偿时,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甲方自代偿之日起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保证自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全部款项。

乙方同意:乙方信用反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或质押反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甲方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乙方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本次为芜湖金繁提供反担保系因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办理贷款所需,有利于繁昌春兴的经营发展;本次担保对象虽为芜湖金繁,但本次担保实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的反担保,本次担保的实际债务人为繁昌春兴,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会加强对繁昌春兴的经营管控,保障繁昌春兴的资金流动性。综上所述,本次担保实为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实际债务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为保证繁昌春兴的实际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对繁昌春兴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前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57,19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取绝对值,下同)的1176.87%,占总资产的98.99%。

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17,208.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9.12%,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4,219.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79%;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65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128,331.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0.34%。

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为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提供土地和厂房回购、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其担保余额为84,096万元(系表外担保)。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就元生智汇土地和厂房的回购、租金事项分别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会引发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4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提案8、9、14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提案15,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3、提案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2025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2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47”,投票简称为“春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4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春兴精工”变更为“*ST春兴”,证券代码仍为“002547”;

3、被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5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春兴精工”变更为“*ST春兴”;

3、股票代码:仍为“002547”;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后停牌一个交易日(2026年4月29日),自2026年4月30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全力以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面临的挑战,并积极督促管理层加快改善经营与财务状况,尽快扭转不利局面,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尽早撤销相关风险警示。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1、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整体竞争力:立足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公司将持续推动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的优化调整,改善资产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提升现金流状况。同时,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紧密对接市场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带动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

2、强化经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进一步加强对经营各环节的管理,着力优化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和压缩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持续增强盈利能力,推动经营效益稳步改善。

3、健全风控体系,保障规范运作:持续强化公司风险控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各项业务管理流程,从制度层面夯实规范运作基础,并严格落实执行,切实降低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稳健运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加强与股东、投资者及市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凝聚合力推动公司早日走出困境。

三、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证券部电话:0512-62625328

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4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惠州春兴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的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情况

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润星”)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忠县人民法院对惠州春兴及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3日、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捷辰”)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3日、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就上述两项诉讼案件,惠州春兴计提了预计负债3,156.5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惠州春兴拟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5-09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惠州春兴上述两项案件均已收到一审判决书,案件后续的进展与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根据可能产生的损失金额惠州春兴补充计提预计负债3,737.21万元。惠州春兴2025年因上述案件共计计提预计负债6,893.72万元。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惠州春兴对上述诉讼事项共计计提预计负债6,893.72万元,预计减少公司本期利润6,893.72万元。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会计处理,不构成公司在法律上承诺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公司将继续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