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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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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3版)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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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2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负责人:许植 信财机构负责人:章叶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负责人:许植 信财机构负责人:章叶

6.会计报表附注

6.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其余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

本公司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未发现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

6.2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6.3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账面价值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固有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表6.5.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4 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5.1.4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表6.5.1.5

6.5.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表外业务的期初、期末数情况

表6.5.1.6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7 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②其他业务收入中包含汇兑收益、租赁收入等。

6.5.2 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6.5.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表6.5.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5.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5.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5.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5.2.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3 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表6.5.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包含本年度开放式产品金额。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25年,公司紧扣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核心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信托业务“三分类”监管政策,持续加快业务转型步伐,进一步丰富创新业务品类、优化业务结构。

标品信托业务规模倍增,通过强化优质资产获取、提升投研与资产配置专业能力,着力构建以固收类为核心的标品信托产品体系。2025年,新增标品信托规模同比增长262%。周周添利产品斩获中国证券报评选“金牛奖”。公司标品信托产品综合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优势持续巩固,2025年,新增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规模41亿元,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大力发展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深度发挥其财富保值增值、资产隔离与规划传承的核心功能优势,通过持续提升专业配置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2025年,公司成功落地首单保险金信托,全年累计落地21单。积极服务社会治理,与合肥市政府、工商银行、支付宝等多方协同,推动“合肥预付宝平台”上线运行,设立了“合肥市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服务信托”,为从源头化解预付式消费领域风险做出了探索,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合肥样本”。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的情况

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积极履行受托职责,在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保护受益人合法权益。

公司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设立信托专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

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时履行定期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及报告事项。

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保存期自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公司坚持“金融为民、消保为民”理念,持续完善金融消保工作体制与机制建设,通过优化消保服务流程、强化金融教育引导等举措,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对消保工作机制建设进行优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强化各消保层级机构和部门职责;以合规管理为抓手,通过严格执行消保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销售行为回溯管理、客户回访、合作机构管控等举措,严格规范业务各环节操作,提升消费服务质量,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金融教育宣传工作,通过社区金融教育、线上短视频宣传、以案说险等方式,围绕风险防范、非法集资识别、适当性管理等内容向公众开展金融教育宣传,并加强员工消保技能培训,组织多场次专题培训,培训范围覆盖全员。2025年,公司共收到投诉2笔,投诉事项涉及信托项目清算。公司已及时妥善处理并进行事后回访。投资人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报告期内,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信托业务稳健发展。全年到期清算信托项目167个,资金规模581.91亿元。

6.6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2关联交易方与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6.6.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已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事项。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5年初,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272,274.71万元。2025年,向股东分配2024年度红利18,900万元,实现净利润82,737.5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273.76万元,提取信托赔偿金4,136.88万元,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23,701.66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①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②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③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④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⑤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5年4月3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金礼明先生任公司董事,汪长杰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徐安女士任公司副总裁,吴昊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撤销监事会。公司监事夏永辉、外部监事张美玲、职工监事夏敏均按程序辞去监事职务。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和公司名称未发生变更,未发生分立合并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公司固有业务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业务未发生重大诉讼事项。

8.4.2公司信托业务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信托业务未发生重大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金罚决字〔2025〕38、39号)。

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事项。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5年6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信息披露B59版刊登了下列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内容:2025年6月16日,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金罚决字〔2025〕38-41号)。

8.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