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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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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4版)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报告期内,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无变更。

6.3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未决诉讼案件共2件。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情况。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固有信用风险不良率按中国信托业协会行业评级口径确定,即固有信用风险不良率=(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中不良资产总额-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中不良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固有信用风险资产总额。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长期股权投资。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自营贷款。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6.5.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6.5.2.2.2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6.5.2.2.3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6.5.2.3本年度整体新增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暂无。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因受托人自身责任或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导致所管理信托财产发生损失并致信托受益人利益受损的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2007年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当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金的20%时,可不再提取。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6.6.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年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年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年初汇总数、本年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2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新增的信托项目之间的关联交易。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89,990.29万元,企业所得税费用4,510.59万元,实现净利润-94,500.88万元。

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100,967.15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董事变动情况:

独立董事翟立宏于2025年9月21日正式卸任。新任独立董事董青马于2025年9月22日到任。

监事变动情况:

无。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5年3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LIN,ZHEN NAN(林箴楠)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

8.3报告期内股东违反承诺质押信托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无违反承诺质押信托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8.4报告期内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提交公司相关的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8.5 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或导致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

报告期内,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融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00%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2025年3月,公司两方股东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8.6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变更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39层。公司无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名称或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7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7.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业务方面存在1起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信托业务方面存在3起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7.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业务方面存在2起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8.7.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信托业务方面存在2起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8.8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3月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

8.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

8.10 公司全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投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做好金融消保常态化治理的工作部署及落实推进,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经营发展的各环节、各流程,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一是深化“一把手工程”,压实主体责任,将顶层重视转化为顶层推动,保障消保战略有效落地。公司统筹协调全流程消保工作,对重点事项进行专项研究部署。二是发挥金融力量,开展教育宣传。公司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做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6月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等集中教育宣传,推动金融知识和风险提示深入基层、直达群众,主动开展丰富多元的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推进、“传统+新型”创新融合等方式,全面深化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日常宣教频次,注重宣传实效,提升品牌影响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枫桥经验”。日常强化客户日常沟通,多渠道收集客户诉求,保障客户与公司的沟通渠道双向畅通,多部门协同,及时回应合理诉求,有效落实客户接待,提升投诉处理质效,积极响应纠纷调解,缓释客户情绪。2025年,公司共受理监管转办投诉43件(不含例外),投诉数量较上一年略有上升但整体平稳,投诉主要集中于集合类信托计划延期问题,投诉地区分布为上海9件、北京23件、广东6件、江苏2件、浙江2件、福建1件。四是做深全流程建设,筑牢消保防线。本年度公司严格依据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消保相关制度,增设审核流程,不断提升消保与业务的融合力度,明确三适当要求,强化管理力度,同步提升消保培训覆盖面,加强全员合规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养。

8.11 公司全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将金融资本引入实体经济,促进民生改善,助力经济发展。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向国家政策支持的绿色产业、生态农业、中小企业等领域靠拢,以实际行动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2025年,我司新成立了“华澳·重庆地区教育助学慈善信托”,该慈善信托以助力乡村教育振兴、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慈善目的,致力于促进教育公平、践行教育强国理念。同时,认真落实监管要求,按照反洗钱风险防控、预警和处理程序,健全反洗钱工作体系,有效履行反洗钱企业义务和社会责任,为维护金融稳定贡献力量。

一、公司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44.78万元、增值税2,619.71万元、城建税183.38万元、教育费附加78.59万元、地方教育附加52.39万元、印花税117.41万元,企业所得税0.11万元,共计3,496.37万元。

二、公司信托资产管理规模1122.67亿元,其中,投向基础产业类的信托管理规模为734.10亿元,占公司信托业务分布首位,占总规模的65.39%;投向其他类的信托管理规模为217.75亿元,占比19.40%。

三、公司为受益人创造信托利润7.32亿元,实际分配信托收益7.79亿元。

四、公司工会委员会捐赠价值2万元的爱心轮椅,获得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捐赠证书》并公示,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公司党委和各党支部积极组织“强化使命担当、服务发展大局”“为国担当、勇为尖兵”等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者行动”“一个支部一件实事”“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金融城献一计”“我与金融城共成长”等社会公益服务系列活动。6月,组织党员参加陆家嘴金融城亲子工作室暑托班公益行动;6月20日、9月17日,将公司重点工作与党员志愿者服务社会活动相结合,与潍坊社区联合开展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金融教育宣传月、“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金融宣传周的金融知识宣讲、义诊服务和手作等公益活动;9月,在上级党委指导下,公司首单慈善信托成功落地,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做出贡献。公司以党建为引领,主动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持续以实际行动为营造和谐健康的环境做出积极贡献,践行责任文化,体现社会担当,展现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成为陆家嘴金融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8.12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批复(沪金复〔2025〕559号),同意公司住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98号地下一层、一层、二层、三层、四层搬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39层,并换领《金融许可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第9版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

公司因搬迁住所地址,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章程备案、换领《营业执照》。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第11版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

8.1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上海监管局认定的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未进行披露的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