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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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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1版)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单位:万元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单位:万元

(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 单位:万元

4.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公司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公司没有发生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5. 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2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信托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根据该规定,公司当年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3,16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托赔偿准备金余额55,486万元。

公司迄今为止未发生需要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情况,也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一)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三)重大关联交易

1. 固有业务与关联方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表 单位:万元

2. 固有业务与信托财产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无。

3. 信托业务与关联方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表 单位:万元

4. 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十、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信托业务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六部分 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2,654万元,净利润63,284万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328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3,164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987万元。

公司2025年度以累计未分配利润向股东分配利润20,000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是指年初及年末所有者权益余额的简单平均数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是指月平均数

三、对本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七部分 特别事项揭示

一、最大十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无变动。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无变动。

(二)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无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毛惠同志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毛惠同志为公司副总裁。毛惠同志副总裁任职资格已于2025年10月14日获湖南金融监管局核准。

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志鹏同志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志鹏同志为公司副总裁,免去其公司总裁助理职务。王志鹏同志副总裁任职资格已于2025年10月14日获湖南金融监管局核准。

三、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经股东会2025年度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关于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湘金复〔2025〕371号)批准,公司注册地由“长沙市岳麓区玉兰路433号西枢纽商务中心购物中心T3写字楼1801-1809,邮政编码410006”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二期T231层、32层、33层,邮政编码410023”。

四、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一)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案件。

(二)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三)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五、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需披露的受处罚情况。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的检查意见及其整改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办公室先后出具三份监管文件,公司高度重视、逐项认领落实,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整改,切实抓好各项要求落地:针对2025年4月9日印发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监管会谈纪要》(〔2025〕16号),公司聚焦核心要求,优化管理短板,一是提升风险意识,强化底线要求;二是提升绩效意识,深化公司治理;三是提升创新意识,优化业务转型;四是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对违规行为及时启动问责追责程序,强化责任追究。针对2025年7月29日出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监管会谈纪要》(〔2025〕48号),公司结合经营实际,细化务实举措,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年度任务目标,稳健经营;二是规范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做实信托规模;三是强化风险处置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存量;四是强化全员合规意识,加强债券市场、资本市场投资管理。针对2025年8月13日印发的《湖南金融监管局关于2024年度监管评级问题的通报》,公司结合此前年度监管会谈指出的各类问题,同步梳理评级结果所反映的薄弱环节,从公司治理、资本要求、风险管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业务转型五大关键领域全面提质升级,推动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

七、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4月30日,公司于官网披露了《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报告》,于《证券时报》B55、《上海证券报》63版披露了《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5月30日,公司于官网、《证券时报》B2、《上海证券报》159版披露了《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12月29日,公司于官网、《证券时报》A12、《上海证券报》15版披露了《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住所的公告》。

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第八部分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2025年,公司将消保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致力于改善消费者体验,助力实现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是深化体制建设。通过“闭环治理+协同联动”,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优化“顶层统筹、中层执行、监督保障”三级履职机制,形成“董事会定战略、监事会强监督、高管层抓执行”的闭环格局。建立覆盖17个关键环节的全流程制度体系,2025年修订《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信托适当性管理办法(2025年版)》《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信托录音录像管理办法(2025年版)》《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信托营销管理办法(2025年版)》等一系列制度,为消保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内外协同发力,组建集团三大业态“消保联盟”,联动14个部门形成跨部门协作,列支专项费用,通过“正向激励+岗位赋能”调动全员积极性。二是严格适当性管理。构建“制度+科技+重点保护”闭环管理模式,完善五级产品风险评级与投资者分类标准,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设为认购前置条件,系统强制管控测评频次;聚焦65周岁以上高龄客户,打造“线下专项服务+线上适老适配”模式,规范信息披露与录音录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三是强化营销行为管控。构建多维度消保防线,实现“合规营销+全链留痕”,优化营销监测与专项检查机制,筑牢合规底线。强化全流程留痕,线下设立销售专区、同步录音录像,线上仅保留APP销售渠道,实现全路径可追溯。四是创新金融宣教模式。构建跨业态“消保联盟”开展35次宣教活动,线上线下触达消费者超180万人次。创新“金融+体育”场景,结合湘超赛事开展宣教,构建多渠道传播矩阵,打造全民宣教特色名片。五是优化消费者服务供给。推出家庭养老服务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等特色信托产品,优化APP适老化功能,成功拦截电信诈骗,守护高龄客户百万资金,发布《湖南省心智障碍者未来托付指南》,交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湖南答卷”。六是严守信息安全。构建“制度+技术+监督”全方位保护机制,落实个人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数据脱敏、权限管控等手段,规范第三方信息管控,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2025年,公司共收到4起消费投诉,均涉及个人消费贷款,投诉地区分布于上海市、河南省、湖南省、辽宁省。针对投诉集中问题,公司通过深化溯源整改、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优化处置流程、压实合作机构共治责任、拓宽纠纷化解路径等举措,有效提升了投诉治理效能。公司将持续完善消保制度体系,强化全流程合规管控,构建全员共治责任机制,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公平、高效、透明的金融服务。

本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不断强化受托人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全年新增非标贷款153亿元;持续压降成本,新增地方国企信托平均融资成本从2023年的8.26%降至2025年的6.69%;大力发展固收标品业务,引导更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领域,全年新增338亿元,资金主要投向省内城投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等标准化债券;全年引入省外机构资金112.2亿元,有力支持了湖南实体经济发展,践行了“引资入湘”国企担当;开展信托普惠服务,积极创新机制模式,通过贷款、股权等手段,积极支持小微工商企业发展,全年累计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托资金新增93.13亿元;推出“金易贷”产品,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T+0放款、按日计息、随借随还的灵活融资服务,截至2025年末,累计为上游供应商发放融资超96,000笔,累计发放金额超过320亿元,为供应商节约财务成本超3,300万元;联合深圳惠和基金设立1亿元专精特新基金,重点投资“卡脖子”技术领域中小企业。二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开展行业“1+N”制度体系培训学习,组织了包括“高管领学、全员轮训、专项研讨、专家授课”在内的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学习活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同步启动内部制度体系的系统性修订,确保制度设计与监管要求无缝衔接;不断强化股权管理、法人治理和内部监督,建立了大监督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受托能力建设,设立资产配置部,以TOF形式开展资产配置业务,创设组合投资产品;从战略层面、管理层面、员工培训方面加强信托文化宣贯,丰富传播载体、创新宣贯方式,探索兼具地方国企特质的信托文化建设路径,持续树立受托人意识。三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以绿色金融理念引导转型发展,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绿色经营理念,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司信托产品持仓10只绿色债券,合计券面3.696亿元;依托财信金控集团协同机制,将绿色金融内容嵌入更广泛的投资者教育生态,通过多渠道、分层次的投教覆盖,正逐步构建“专业引领+公众参与”的绿色金融教育闭环。四是提质发展公益慈善。制定《慈善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完善公司慈善信托业务管理的制度体系。成立“善本信托·浙商银行-湖南青基会爱心助学慈善信托”,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成立“财信信托·农银壹私行·鼎翰慈善信托”,用于救助贫困家庭、为贫困家庭提供就业辅导和身心健康服务、资助支持病患康复等公益慈善活动;成立“财信信托·农银壹私行‘残奥湘军·青苗计划’慈善信托”,是湖南省首单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慈善信托项目,也是落实湖南省政府“残奥湘军·青苗计划”专项计划的重要举措。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管理慈善信托项目26个,存续规模近1亿元。